索引号
115111020087625528/2023-00010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高坪区人民政府
成文日期
2023-05-06

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充市高坪区旅游促销奖励实施办法(暂行)》的通知

时间:2023-05-06 | 来源:高坪区人民政府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各部门(单位)中、省、市驻区各单位,相关旅游企业:

为进一步激活高坪旅游市场,做强旅游产业,助推高坪文化强区旅游强区建设,特制定《南充市高坪区旅游促销奖励实施办法(暂行)》办法经七届区政府第28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并报七届区委第68次常委会会议审定,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政府

202356

南充市高坪区旅游促销奖励实施办法(暂行)

第一章

第一条 为加大对高坪旅游资源的宣传促销力度,充分调动旅游组织者参与积极性,有效拓展省外、境外客源市场,促进旅游消费,加快提升高坪旅游的影响力和知名度,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奖励对象为所有组织游客来高坪旅游的,且具有法定资质的旅行社或分社。

第二章奖项设置

第三条组团奖励标准

类  别

条    件

奖励标准

省内(南充市外)游客

同一旅行社或分社组织省内(南充市外)游客来高坪旅游且住宿1晚及以上的。

年累计达到1000人次

(含)以上的

奖励20元/人

省外团队过夜游奖励

同一旅行社或分社组织省外团队游客来高坪旅游且住宿1晚及以上的。

年累计达到1000-2000人次

50元/人

年累计达到2001-3000人次

60元/人

年累计达到3001-5000人次

70元/人

年累计达到5001人次及以上

80元/人

境外团队过夜游奖励

同一旅行社或分社组织境外团队游客来高坪旅游且住宿1晚及以上的。


300元/人

一日游

同一旅行社或分社组织团队游客来高坪旅游的。

年累计达到2000人次及以上

10元/人

第四条 奖励说明

1.旅行社或分社必须确保团队在高坪境内住宿1晚及以上,且线路安排游览2个以上旅游景区(点)、1个以上A级旅游景区(点)的可享受过夜游资金补助。

2.优惠奖励补助资金按就高不就低的原则,不重复计算。

3. 每个团队只能由一个旅行社或分社申报,不能重复申报。

4. 本办法涉及的奖励金额均为税前,由申报单位提供规范发票并缴纳税费。

第三章申报程序

第五条资料申办

(一)团队运行前,旅行社或分社提供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或旅行分社备案登记证的复印件,并提供《旅游团队运行计划表》,发送传真或彩色扫描件至高坪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审核备案,取得高坪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回执后,方可发团。(电话:13990876488;邮箱:814750169@qq.com)。

(二)团队运行时,由高坪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负责跟踪监管。

(三)团队运行结束后,申办旅行社或分社在15个工作日内,向高坪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提供来高坪运行团队的相关资料,复印件需加盖申报单位公章,资料包括:

1.《旅游团队申报及运行确认表》原件1份;

2.组团合同、行程单、游客名册(含姓名、性别、有效证件号码、联系方式等信息)、旅游意外险保险单、旅游车租车合同等复印件各1份。

3.高坪区内购票景区(点)及酒店(民宿)的消费发票。

(四)高坪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接件后,负责对以上材料进行核实,并依据跟踪监管情况,对团队运行情况进行确认。

第六条奖励兑现

申办旅行社或分社根据高坪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对各团队的审核情况分别进行汇总,然后填写《旅游团队组团奖励申报表》,由区文广旅局审核,经区财政局审定,上报区政府领导审批后,按照一团一申报、一年一兑现的原则,所有奖励均在次年兑现。

第四章监督检查

第七条高坪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负责对旅行社在辖区运行情况进行督查和不定期抽查。

第八条高坪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与高坪区财政局对奖励资金进行严格审核,并主动接受审计部门的监督。

第九条申请奖励的单位出现有以下情形之一,取消奖励申报资格,并收回已拨付的奖金。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1.违反国家法律、法规,非法从事旅行社业务,扰乱正常旅游市场秩序的;

2.未按照申办程序提交资料或提交的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

3.旅行团队运作中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重大旅游质量责任投诉案件、社会影响恶劣事件或其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

4.拒不接受相关部门监督检查的。

第五章   

第十条本办法施行期间,如遇上级政策调整的,按调整后政策执行。

第十一条 本办法自202366日起执行,有效期1

第十二条本办法由高坪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负责解释。

《旅游团队申报及运行情况确认表》

申报单位(签章):                     申报时间:   年  月  日

组团社


法人代表


地接社


法人代表


全  陪


电  话


地  陪


电  话


客源地


团队人数


团  号


组团类别


抵达时间


航班/车次/车牌


离开时间


航班/车次/车牌


旅游线路


游览景区

景区名称

负责人签字盖章

时  间







入住酒店

酒店名称

负责人签字盖章

时  间







旅游团队

组团社


法人代表


地接社


法人代表


全  陪


电  话


地  陪


电  话


旅游团队

客源地


团队人数


团  号


组团类别


抵达时间


航班/车次/车牌


离开时间


航班/车次/车牌


接待单位

景区景点

入住酒店

购票人数:



景区售票处(盖章):

年  月  日

入住人数: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购票人数:



景区售票处(盖章):

年  月  日

入住人数:



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区文广旅局

推广合作股核实意见


区文广旅局

审核意见


《旅游团队组团奖励申报表》

申报单位(签章):                      申报时间:    年  月  日

单  位


法人代表


地  址


电话/传真


开户行


银行账号


应兑现

奖  励

组团类别

累计人数

奖励标准

奖励金额

备  注

省外团队





境外团队





合    计





区文广旅局审核意见

年   月   日

区财政局

审核意见

年   月   日                                

区政府领导

审批意见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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