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11511102553464622M/2019-00027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高坪区发展和改革局
成文日期
2019-10-17

南充市高坪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核定南充市高坪区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的通知

时间:2019-10-17 | 来源:高坪区发展和改革局

南充市高坪区保障住房管理中心

根据《南充市高坪区公共租赁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精神,经六届区政府第六十四次常务会议二次会议同意,现就南充市高坪区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标准核定如下:

一、租金标准

1.曙光佳苑小区租金标准每月每平方米4.2元。

2.安康佳苑小区租金标准每月每平方米3

3.和谐佳苑小区租金标准每月每平方米3

4.民安佳苑小区租金标准每月每平方米2.6元。

5.幸福佳苑小区租金标准:租赁多层住房的按每月每平方米3元的标准收取;租赁高层住房的按每月每平方米4元的标准收取。

6.都京街道办公租房(都京经济适用房保障小区配建公租房、都京公租房保障小区)租金标准:租赁多层住房的按每月每平方米2.8元的标准收取;租赁高层住房的按每月每平方米3.5元的标准收取。

7.物流园配建公租房(园荣美家小区17栋)租金标准:租赁上层住房的按每月每平方米高层2.8元的标准收取。

凡区民政部门认定的低保家庭租赁公租房的,租金标准按每月每平方米1元的标准收取。

二、执行时间

从本通知印发之日起执行。公租房租金标准实行动态管理,每两年核定一次。

三、征收主体

南充市高坪区保障住房管理中心。

四、加强管理

你中心应将通知及时公示到相关公租房小区,严格按照通知规定的标准收取公租房租金,作为政府非收入及时上缴财政,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项用于公租房维护和管理并接受社会监督。

南充市高坪区发展和改革局

20191017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智能问答

新媒体矩阵

微信

微博

无障碍

X
市政府门户网站提醒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