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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11102553464622M/2022-00030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高坪区发展和改革局
成文日期
2022-04-29

南充市高坪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顺价调整南充市高坪区农村居民生活用气销售价格的通知

时间:2022-04-29 | 来源:高坪区发展和改革局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燃气经营企业

按照《南充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顺价调整南充市市辖三区城区居民生活用气销售价格的通知》南发改价格〔2022〕19号和《南充市高坪区发展和改革局关于调整高坪区农村居民生活用气销售价格的通知》高发改〔2021〕60号规定,现顺价调整我区农村居民生活用气销售价格,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标准

1.居民一户一表生活用气继续实行阶梯气价,即:第一档2.12元/立方米第二档2.54元/立方米第三档3.18元/立方米。

2.合表用户及执行居民用气价格的非居民用户价格为2.33元/立方米。

二、对低保家庭实行优惠

对民政部门认定的低保家庭的居民生活用气价格1.82元/立方米执行。

执行时间

2022年5月1日执行。

四、工作要求

落实好优惠政策。燃气经营企业要制定简易便民的认定办理细则落实好对低保家庭的优惠政策确保低收入群体不因居民天然气销售价格调整而降低生活水平。

切实加强价格监管。燃气经营企业应当定期向价格主管部门报送供气成本、价格执行情况、收入情况等资料。对调整后的销售价格燃气经营企业要在各营业场所醒目位置公示,做好明码标价和按规定收费工作,进一步提升服务质量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强对居民生活用气销售价格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加强政策宣传引导。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燃气经营企业要做好宣传解释工作采取多种形式宣传调整居民生活用气销售价格对保障供应、促进节约的重要意义回应社会关切确保价格调整执行到位。

南充市高坪区发展和改革局

2022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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