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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引号
115111020087620933/2024-00001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高坪区教育科技和体育局
成文日期
2024-02-21

南充市高坪区教育科技和体育局关于进一步建立健全教育收费工作管理监督机制的通知

时间:2024-02-26 | 来源:区教育科技和体育局

各学校、幼儿园、教育培训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四川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教育收费管理的通知》(川教函〔2021〕)214号)和南充市高坪区发展和改革局等四部门《关于规范教育收费管理工作的通知》(高发改〔202187号)等文件精神,规范教育收费秩序,巩固教育乱收费专项整治成果,现就进一步建立健全教育收费工作管理监督机制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建立健全学校自查机制

(一)健全教育收费管理机构。严格执行教育收费校长负责制,制定教育收费自查工作方案,成立学校内部监督检查专班,明确职责和任务,对照上级规定的收费项目、收费范围、收费标准进行检查。

(二)建立问题排查整改台账。学校应当及时梳理教育收费自查工作中发现的问题,摸清底数,建立台账,对存在的问题立行立改,深刻分析原因,形成《学校教育收费问题排查整改台账》并存档备查。

二、建立责任督学定期督查学校教育收费工作机制

督导责任人:各片区责任督学或工作人员

工作任务:指导各自负责督查的学校和幼儿园完善教育收费管理体系,要加强政策宣讲,提高学生及家长收费政策知晓度。联系校(园)每学期至少开展2次督查,每次督查应认真填写《学校教育收费工作督查表》(附件3)和《学校教育收费工作问题清单》(附件4)存档备查,每期末交回计财股存档。对督查学校存在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并将整改情况上报局计财股。督学具体督查学校任务由各片区自行分配,应覆盖辖区内所有校(园),各片区每学年初将《责任督学督查学校教育收费工作信息统计表》(附件2)报区教科体局计财股存档。

三、建立联系片区领导定期督查学校教育收费工作机制

督查责任人:联系片区领导

工作任务:指导各自负责督查的学校和幼儿园完善教育收费管理体系,要加强政策宣讲,提高学生及家长收费政策知晓度。每学期至少开展1次重点督导(具体检查内容见附件1),每次督查应认真填写《学校教育收费工作督查表》(附件3)和《学校教育收费工作问题清单》(附件4),交计财股存档。对督查学校存在的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并将整改情况交计财股。

四、进一步健全民主监督机制

(一)严格实施“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学校通过设立公示栏、微信公众号、班级微信群、告家长书等形式,向学生、家长和社会公示收费项目、收费标准、收费依据(批准机关及文号)等内容,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收费减免的政策也应进行公示。各项收费要给学生开具发票。

(二)建立多方参与的教育收费民主监督机制。学校应建立由学校负责人、教职工代表、学生代表、家长代表等参与的民主监督机制,应当设立并公布教育收费投诉举报电话、电子邮箱、意见箱等,及时处理投诉举报或意见建议。完善监督管理措施,增加透明度,让学生及其家长能够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五、健全部门协作督查机制

区教科体局联合区市监局每学期开展1次教育收费专项抽查。区教科体局相关股室根据各自职能持续开展学校教育收费工作常态化抽查,对历次检查的问题及时“回头看”,督促学校整改,梳理问题成因,总结管理经验,改进管理方法。

附件:1.学校教育收费工作检查内容

      2.片区督学督查学校教育收费工作信息统计表

      3.学校教育收费工作督查表

      4.学校教育收费工作问题清单

南充市高坪区教育科技和体育局

2024年2月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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