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2024-00306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高坪生态环境局
成文日期
2024-09-23

典型案例---南充市高坪生态环境局涉气环保行政处罚典型案例(二)

时间:2024-09-29 | 来源:南充市高坪生态环境局

一、基本案情

南充市高坪生态环境局对辖区内重点排污单位开展非现场检查时发现,四川省某建材有限公司(页岩砖厂)在线监测设备与生态环境部门联网以来,烟气湿度长期处100%恒值状态。经调查核实,该建材有限公司生产工况、污染治理设施与自动监测数据相关性异常,存在未保障自动监测设备正常运行的环境违法行为。

二、查处情况

南充市高坪生态环境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和第一百条第三项的规定,对该建材有限公司的违法行为处罚人民币4.25万元,并责令该公司对违法行为进行整改。目前该公司重新购买了在线监测设备并完成安装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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