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2024-00304
主题分类
发布机构
高坪生态环境局
成文日期
2024-09-23

典型案例---南充高坪生态环境局大气帮扶期间典型案例

时间:2024-09-23 | 来源:南充市高坪生态环境局

一、基本案情

南充市高坪生态环境局对航空港工业集中区涉气企业开展帮扶期间,发现航空港工业园区某塑料包装厂,在未重新报批环评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在该厂新增了一条印刷生产线。该印刷生产线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应办理环境影响报告表。

二、查处情况

南充市高坪生态环境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和《四川省生态环境厅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的规定,对某塑料包装厂处以罚款0.73万元,并责令该塑料包装厂按要求办理环评手续。目前该塑料包装厂已取得环评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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