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贯彻执行工业经济、信息化、军民融合、无线电管理和科技工作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组织实施国家西部大开发战略等有关工业经济的政策措施,拟订全区有关工业经济、信息化、军民融合、无线电管理、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及科技发展、引进国外智力的发展规划与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负责本部门依法行政工作。组织推动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新型工业化与新型城镇化联动,负责推进全区工业结构调整,承担军民融合产业发展推进工作。
(二)协调解决新型工业化进程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工业强区战略。参与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工业(不含能源,下同)、信息化、军民融合相关行业的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产业措施,贯彻实施行业技术规范与行业标准,指导行业质量管理工作。
(三)监测、分析经济运行态势和质量,建立全区工业经济运行预警机制,拟订中、近期经济运行目标、措施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负责电力、煤炭、成品油、天然气等重要物资综合调控、紧急调度和交通运输协调工作。负责区级医药储备的监督管理。承办年度工业经济目标责任考核。
(四)负责全区企业技术改造推进工作,组织拟订并实施全区企业技术改造投资规划和政策,制定并发布全区企业技术改造投资项目引导目录;提出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规模的建议。组织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申报国家、省、市有关专项计划并组织实施。
(五)负责全区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组织拟订鼓励企业技术创新的政策措施,指导企业技术创新、技术引进、重大装备国产化和重大技术装备研制,编制下达全区企业技术创新项目计划并组织实施,按照规定程序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企业技术中心申报、认定和建设管理工作。
(六)统筹推进全区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优化科研体系建设,指导科研机构改革发展,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承担推进科技军民融合发展相关工作,推进全区重大科技决策咨询制度建设。负责科技管理平台的日常管理,牵头建立科研项目资金协调、实施、评估、监管机制。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优化配置科技资源的政策措施建议,推动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建设。拟订并组织实施基础研究规划、政策,组织协调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参与编制重大科技创新基地和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并监督实施。牵头承担国、省、市重点实验室建设管理,组织区重点实验室建设。推动科研条件保障建设和科技资源开放共享。编制全区重大科技专项方案并组织实施,统筹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研发和创新,牵头组织技术攻关和成果应用示范。组织参与国、省、市重大科技专项项目。组织拟订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的规划、政策和措施。
(七)牵头全区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拟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促进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全区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统筹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区域创新发展、科技资源合理布局和协同创新能力建设,推动科技园区建设。负责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相关科技评估管理,指导科技评价机制改革,统筹科研诚信建设。组织实施创新调查和科技报告制度,指导全区科技保密相关工作。负责组织各级各类科技项目的推荐、申报、实施、管理和监督。拟订科学普及和科学传播的政策。负责推荐提名申报省、市科学技术奖、天府友谊奖。负责组织区科技进步奖、科技发展突出贡献奖的评审。负责民营科技企业认定、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与管理等相关工作。负责引进国外智力工作。
(八)负责全区产业园区建设发展的牵头服务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产业园区、产业集群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指导产业园区合理布局,负责推进重点产业园区建设发展,推进园区公共配套设施建设,组织实施产业园区公共服务平台项目计划。
(九)负责全区工业和信息化和科技领域的节能降耗、清洁生产和资源节约与综合利用工作,协调推进工业化与生态环境协调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实施相关重大示范项目和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的推广应用。
(十)负责推进企业信用制度建设,负责中小企业的信用担保和融资体系建设并会同有关部门对中小企业担保资金实施监管,负责制定工业发展资金等财政专项资金使用方案,负责企业技术改造、技术创新、生产运行等涉及财政、信贷、税收、保险等方面问题的协调,指导工业企业直接融资工作,参与工业企业上市培育工作。
(十一)对国、省、市、区重大工业经济政策、科学技术实施情况进行督查,指导企业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改组改造、兼并重组,负责减轻企业负担工作,指导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培训,负责全区大企业大集团和龙头骨干企业的培育工作。负责全区中小企业发展的指导推进工作,综合协调有关部门拟订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负责推进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建设,参与对国有工业企业领导班子考评考核工作。
(十二)负责对全区工业企业实施行业管理,拟订并组织实施相关政策措施,拟订汽车汽配、油气化工、丝纺服装产业集群和电子信息、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生物医药、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拟订加快农产品精深加工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参与推进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建设,参与推进农业现代化。
(十三)统筹推进全区信息化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相关政策,指导电子政务、企业信息化、电子商务和物联网发展。
(十四)负责全区信息基础设施建设的规划、协调和管理,组织相关部门编制通信管线规划并承担相应的管理工作,协调电信市场涉及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事项。
(十五)组织协调全区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指导信息安全防范工作,参与处理网络与信息安全重大事件。
(十六)负责全区盐业行业管理工作,拟订行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和措施并组织实施。
(十七)会同有关部门提出工业信息化和科技领域对外开放和利用外资的政策建议,参与区域经济合作和承接产业转移工作指导工业和信息化企业开展对外交流与合作、国际化经营、境外投资及兼并重组。
(十八)协助相关市级部门管理全区无线电频谱资源和无线电电磁环境保护工作、依法监督管理无线电台(站),协助市级部门开展无线电监测、检测和干扰查处,协助市级部门协调军地间和市际间无线电管理相关事宜、维护空中电波秩序、依法组织实施无线电管制。
(十九)承担办事机构设在区经信科技局的区委、区政府议事协调机构的具体工作。
(二十)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应急管理、
生态环境保护和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二十一)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十二)有关职责分工
1.与区发改局有关职责分工
(1)煤炭、电力管理职责分工。区经信科技局负责煤炭、电力运行调度管理工作,起草煤炭、电力运行调度管理相关政策并组织实施,协调运行中的重大问题;区发改局承担全区能源行业规划职责,重点负责拟订全区能源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负责能源发展总量平衡。
(2)电力“上大压小”、节能发电调度和电力市场交易职责分工。区经信科技局负责牵头组织节能发电调度和电力市场交易工作;区发改局负责火电项目“上大压小”中“上大”的统筹协调及项目申报和管理。
2.与区市场监管局有关职责分工。区经信科技局负责全区盐业行业管理,承担食盐专营管理工作,组织编制盐业发展规划,拟订、组织实施产业政策;区市场监管局负责全区食盐生产经营质量安全管理和监督执法。区经信科技局负责医药生产加工企业行业管理;区市场监管局负责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质量管理。
3.与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有关职责分工。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负责农产品加工业(产地初加工)相关工作。区经信科技局负责农产品加工业(精深加工)相关工作。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负责农业机械化相关工作;区经信科技局负责农业装备工业相关工作。
任 彬(党组书记):主持局党组和行政全面工作。
任 帆(党组成员、副局长):负责企业培育、升规培育、民营经济健康发展、质量品牌、企业减负等工作;负责牵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负责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工作;负责信息化、推动工业化与信息化融合发展、数字经济等工作;负责融资担保、产融合作等工作;负责无线电监督管理;负责外经、外事、外资、对外经济合作交流、市场拓展等工作;负责牵头工业招商工作;负责行业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灾减灾等工作;负责工业企业疫情防控工作;负责电子信息、通信、大数据、节能环保、食品饮料、农产品精深加工产业培育等工作;负责区中小企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行业环境保护、节能减排、节能审查等工作;负责平安建设、信访维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工作;负责区散乱污企业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顺城盐化搬迁改造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分管企业和信息化股,安全环境与资源利用股、区节能减排服务中心。
负责分管联系股室的应急管理、廉政建设、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工业招商、信访稳定等工作。
罗尹秀(党组成员、总经济师):负责局机关后勤、综合协调服务工作;负责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组织人事、老干部管理、人才培育、宣传教育、政务公开,负责乡村振兴、精准帮扶、机要保密、档案管理、目标考核等工作;负责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工作;负责财务、国有资产管理工作;负责工业经济运行监测、规划编制等工作;负责牵头疫情防控工作,负责组织实施重大灾情、疫情、军需、战备等情况下药品的紧急调度,负责区应对疫情应急指挥部物资保障专班日常工作;负责丝纺服装、生物医药、建材、装备制造、汽车汽配(含新能源汽车产业)产业培育等工作;负责制造强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区委军民融合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电气油运等要素保障服务协调、行政审批、盐业管理、春运等工作;负责油气化工、新能源产业培育等工作;负责区D720天然气北干线线改工程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事务。负责技术创新与新兴产业推进、新材料产业推进、生产性服务业、推进工业旅游等工作;负责工业项目推动、工业投资、技改投资等工作;负责产业园区、退城入园、工业企业搬迁改造等工作;负责联系临江新区推进建设相关工作。负责内部审计工作;负责依法治区、法治政府建设、普法依法治理、行政复议、行政诉讼、产业政策确认、全面深化改革、规范性文件审核及备案等工作;负责工业项目监督工作。
分管办公室、规划综合股、经济运行股(行政审批股)、技改创新股、政策法规股(审计股)。
负责分管联系股室的应急管理、廉政建设、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工业招商、信访稳定等工作。
(一)办公室
负责局机关综合协调服务工作。负责局机关党的建设、党风廉政建设、文秘、信息、会务、档案管理、机要保密、综治信访维稳、精神文明建设、统一战线、财务管理、国有资产管理、后勤保障等工作。负责重要事项的督查督办。协调办理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委员提案;承担新闻宣传和政务公开等工作;负责工业、信息化、科技领域等财政专项资金的监督检查;统筹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应急管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机构编制、人事管理、队伍建设、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和服务。负责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和申报有关工作。负责单位内部干部教育培训、人才队伍建设等工作。
(二)规划综合股
牵头编制工业和信息化行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拟订推进区域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参与制定区域总体发展规划、专项发展规划及重大产业布局。负责产业政策确认。负责经济运行综合管理,收集、处理、研究工业经济信息,统计、监测、分析研判工业经济运行态势和质量,建立工业经济运行预警机制,对经济发展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并提出政策措施建议。拟订年度工业经济目标并监督实施。负责工业经济重大政策执行情况的绩效评估。承办区制造强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具体工作。负责制定军民融合产业的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区委军民融合发展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负责电子信息产品制造业、软件与信息服务业、新材料、汽车、汽配、机械、冶金、新能源、航空、高端装备、重大技术装备、油气、化工、轻工、纺织、建材、食品、饮料、酒类、农产品精深加工、盐业、医药(含健康产品)等行业管理等工作,拟订相关产业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组织实施相关行业技术标准、技术规范;监测行业经济运行态势,协调处理行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组织参与行业企业的调整和重组;组织申报行业国、省、市专项并监督实施;指导和扶持行业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的研发与推广应用;研究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战略性、前沿性新兴产业;引导产业合理布局,推动产品结构调整;推进软件与信息服务业基地、公共服务体系建设;组织推进电子信息新产品研发和产业化,配合做好人工智能产业发展相关工作。负责旅游工艺品开发管理和工艺美术大师的评选申报等工作,推进工业旅游,负责监控化学品的管理工作;承担《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履约工作。负责组织应用重大技术装备首台(套),推进重大技术装备国产化。负责区级医药储备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重大灾情、疫情、军需、战备等情况下药品的紧急调度;制定食盐供应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指导监督食盐储备;协同价格部门维护食盐价格稳定;依法查处食盐违法违规生产经营行为。
(三)经济运行和信息化股
负责电力、煤炭、成品油、天然气等重要物资的综合调控、紧急调度和交通运输协调,组织协调经济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负责成品油经营市场监管,电力资源配置和电力市场交易协调工作。负责实施电力设施保护区施工作业许可,依法查处违反电力设施保护、供用电秩序维护等相关违纪违规行为。
统筹推进信息化工作;研究拟订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推进传统产业与数字经济融合发展,协同推进产业数字化、人工智能、智慧城市等工作;组织实施数字技术推广应用,推进工业互联网、物联网、云计算、区块链等工作;负责工业和信息化领域数据资源开发利用和数据安全工作;编制通信行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信息安全保障体系建设,指导监督政府部门、重点行业重要信息系统安全保障,参与处理网络与信息重大安全事件;协调信息安全测评、数字认证、等级保护等工作;负责协调电信、移动、联通、广电、铁塔、长传局及邮政等有关工作事项和救灾应急通信及其它重要通信;协助市级部门履行无线电管理有关职能。
(四)技改创新股
负责企业技术改造投资管理,组织推进企业技术改造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企业技术改造投资规划、年度计划;提出工业和信息化固定资产投资建议,组织企业技术改造项目申报国家、省、市有关专项计划并监督实施;负责技术改造项目享受优惠政策的确认,监督国家专项设备招标工作;牵头推进实施重点工业项目;负责企业技术创新体系建设,负责拟订企业技术创新政策措施和指南,组织推动政产学研联合和重大关键平台共性技术攻关;负责组织企业新产品、新技术的鉴定、验收,组织企业申报国省市技术中心和国省市重大技术创新专项并监督管理;牵头推进工业设计,组织引入风险投资。拟订并组织实施产业园区(产业集群)发展规划、政策措施,协调解决有关问题;协调推进园区公共配套基础设施建设,组织实施产业园区公共服务平台项目计划;牵头负责工业园区行业管理,负责园区发展运行的组织指导、统筹协调以及统计、考核、监测分析等工作;指导推进园区产业定位、招商引资、发展评价和功能转型等工作;推进新型工业化新型城镇化互动发展。
(五)企业股(政策法规股)
负责中小微企业发展规划和综合协调工作;拟订中小微企业发展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监测行业运行态势和质量;推进中小微企业创业平台建设和服务体系建设,指导开展中小微企业创业辅导培训;指导企业实施改组改造、兼并重组、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并加强管理工作;负责民营工业经济健康发展及“小升规”企业、大企业大集团培育工作;负责工业品牌工作,指导工业企业加强质量管理和标准化工作;协助保护知识产权和打击假冒伪劣商品工作;负责企业人才队伍建设、人才培养等工作;负责产融合作,搭建工业企业融资平台,指导企业融资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指导工业企业直接融资,参与工业企业上市培育;负责国省市中小企业融资担保专项资金项目的申报。
负责机关依法行政综合工作,承担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工作;牵头负责单位全面深化改革工作;负责推进减轻企业负担工作;指导行业领域社会中介组织发展;负责本单位内部审计监督工作;牵头协调推进本系统“放管服”改革,负责有关行政审批事项和审批服务便民化有关工作,承担权责清单制度建设、动态调整等工作。负责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对外交流与合作;负责产业招商工作;负责区域协作和承接产业转移工作;参与拟订对外开放和利用外资政策措施;组织指导企业跨区域和境外开展合作,组织指导工业企业开拓国内国际市场。
(六)科技股
负责拟订全区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以及科技发展、引进国外智力的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并协调实施。统筹推进全区创新体系建设和科技体制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健全技术创新激励机制。优化科研体系建设,指导科研机构改革发展,推动企业科技创新能力建设,推进全区重大科技决策咨询制度建设。负责科技管理平台的日常管理,牵头建立科研项目资金协调、实施、评估、监管机制。会同有关部门提出优化配置科技资源的政策措施建议,推动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建设。拟订全区基础研究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全区基础研究和应用基础研究。参与编制重大科技创新基地和重大科技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并监督实施。牵头承担国家、省、市重点实验室建设管理,组织区重点实验室建设。推动科研条件保障建设和科技资源开放共享。编制全区重大科技专项方案并组织实施,统筹关键共性技术、前沿引领技术、现代工程技术、颠覆性技术研发和创新,牵头组织技术攻关和成果应用示范。组织参与国、省、市重大科技专项项目。组织拟订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科技促进农业农村和社会发展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重点领域技术发展需求分析,提出重大任务并组织实施。牵头全区技术转移体系建设,拟订科技成果转移转化和促进产学研结合的相关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指导科技服务业、技术市场和科技中介组织发展。统筹区域科技创新体系建设,指导区域创新发展、科技资源合理布局和协同创新能力建设,推动众创空间、科技孵化器、科技园区建设。负责科技监督评价体系建设和相关科技评估管理,指导科技评价机制改革,统筹科研诚信建设。组织实施创新调查和科技报告制度,承担全区科技安全、科技统计、科技保密、科学普及、科技信息动员工作。拟订科技对外交往与创新能力开放合作的规划、政策和措施,组织开展科技合作与科技人才交流。负责引进国外智力工作,拟订全区重点引进外国专家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拟订出国(境)培训总体规划、政策和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科技人才队伍建设的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科技人才评价和激励机制,组织实施市、区有关科技人才计划,推动高端科技创新人才队伍建设。拟订科学普及和科学传播的政策。负责推荐提名申报省科学技术奖、天府友谊奖,组织区科技进步奖、科技发展突出贡献奖的评审。负责民营科技企业认定、科技类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与管理等相关工作。牵头承办综合性科技创新赛事活动。
(七)安全环境与资源利用股
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规定,推进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等体系制度建设,健全完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机制制度,落实有关重大信息报告;统筹负责行业生产安全、职业健康、应急管理等综合管理工作;指导监督全区工业企业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管理、劳动保护、职业健康综合管理和工业企业安全生产规章、技术标准的实施。组织编制工业和信息化领域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并开展宣传教育、演练培训。组织参与企业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置、调查处理;负责工业和信息化领域节能降耗、循环经济发展、资源综合利用、清洁生产、水资源节约与污染治理、应对气候变化及低碳经济发展等工作;负责企业技术改造项目节能评估审核;监管考核重点用能企业节能工作;负责工业淘汰落后产能工作,组织申报国家、省淘汰落后产能专项资金项目。负责节能监察日常工作。负责食品安全工作。组织实施行业行政执法。按照节约能源相关法律法规,查处相关违法违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