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负责推进投资促进、区域合作、外事、港澳事务、会展博览等工作。参与起草有关经济合作、外事、港澳事务的规范性文件。参与拟订全区经济合作、外事、港澳事务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统筹指导全区投资促进工作。会同相关部门拟定全区投资促进政策、拟定投资促进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投资环境推介工作。组织参加、统筹开展重大投资促进活动。牵头全区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的促进和落实。推进投资促进和管理服务网络体系建设。

(三)指导外商投资促进和管理工作。参与拟定外商投资政策和改革方案并组织实施。统计分析全区外商投资情况。依法监督检查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合同章程的情况并协调解决有关问题。

(四)参与推进我区与国(境)内外相关区域合作。承担我区与国(境)内外相关区域经济合作活动的有关具体工作。

(五)推动全区会展博览发展促进工作。参与拟订全区会展业发展规划和相关政策。承担区委、区政府交办的会展博览活动。

(六)负责全区外事工作的统筹协调、整体谋划、督促指导。负责区委对外党际交流与合作工作。统筹协调全区外事、港澳工作及其重大活动,指导协调各级各部门有序开展重大对外交流活动。综合协调全区因公出国(境)管理工作,按照授权和管理权限,负责相关事宜的审核报批及证件管理工作。负责接待来访或进行公务活动的外宾和外国驻外外交人员,统筹协调区委、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府、区政协领导的外事活动。

(七)负责全区与外国友好城市、友好省州(县)以及其他结好单位的交往活动及其相关的报批事宜。统筹全区民间对外交往工作,负责我区民间外事工作和民间组织参与国际交流协调工作。负责为全区企业、事业单位开展对外合作交流提供服务。承办接受境外捐赠的相关工作。

(八)参与协调境外非政府组织在我区活动管理工作。参与处理全区有关机构和人员在国外领事保护事宜及外国人在我区的涉案事宜。参与处理全区重大涉外案件和突发应急事件。负责对外宣传工作,负责来区外国记者在我区采访及外国记者的管理服务工作。

(九)统筹全区涉港澳事务,负责川港澳合作机制的落实。统筹协调管理与港澳各界合作交往事宜,承担推动我区与港澳地区经贸合作有关工作。负责全区因公赴港澳人员的任务审核、审批工作和相关联络交往事宜。参与处理涉港澳应急事件,负责港澳特区政府官员和有关人员公务来区邀请报批及接待工作。

(十)指导全区外事、港澳系统工作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监督检查外事纪律和保密制度的执行情况,协助处理违反外事纪律和保密规定的重大案件。

(十一)承担办事机构设在区经济合作和外事局的区委、区政府议事协调机构的具体工作。

(十二)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应急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等工作。

(十三)完成区委和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职能转变建立健全体制机制,加强对全区经济合作和外事、港澳事务的统筹,推进内资和外资、招商和博览、经贸与会展有机融合发展。优化招商路径和方式,提高招商引资质量,发展壮大重点产业,提升开放合作水平。深入实施外商投资管理体制改革,进一步改进外商投资管理,提高投资便利化水平。提升与发达地区经济合作层次,推动全区投资促进分工协作、科学发展。加强对重大引进项目的跟踪服务,完善重大引进项目激励机制,研究制定落实考核督促机制。加快培育全区会展博览品牌,推动全区会展博览业快速发展。加强对外事、港澳事务工作的指导,规范审批管理,强化交流合作,助推全区高水平开放、高质量发展。

(十五)有关职责分工1.外商投资管理区发展和改革局按规定权限负责对外商投资项目进行备案。区经济和信息化局按规定权限负责对涉及国家规定实施准入特别管理措施的外商投资企业审批。区经济合作和外事局按规定权限负责对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及变更备案。2.并购安全审查区发展和改革局、经济信息化局、区经济合作和外事局按照各自职责,分别配合做好开展外国投资者并购区内企业安全审查的相关工作。3.会展博览管理经济信息化局负责全区会展业促进与管理工作。区经济合作和外事局参与促进全区会展业发展,负责会展博览相关事务、承担区委、区政府交办的会展博览活动。

机构领导:

许乐山(党组书记主持党组全面工作。

王垚力(局长)     负责局行政工作。

航(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工负责项目管理、会展博览、投资推介、外资管理和财务管理工作;负责电子信息、装备制造、会展金融、现代物流、人工智能、新能源、军民融合等领域招商引资工作;负责“中国柔都”招商引资攻坚队工作;分管项目管理股、经济合作股、对外联络服务中心;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科(党组成员、副局长) 分工负责外事统筹管理、涉外安全、涉外疫情防控、港澳事务、机关支部、党建群团、党风廉政、意识形态、国防动员、干部人事、机要保密、信访稳定、档案管理、绩效评价、机关审计、企业服务、政策法规、改革创新、依法行政、营商环境、乡村振兴等工作;负责现代农业、丝纺服装、汽车汽配、文化旅游、教育卫生、数字经济、大数据、节能环保、油气化工、医药食品等领域招商引资工作;分管局办公室、外事博览和港澳股、企业服务中心;完成局党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局领导班子成员按照分工,负责分管领域和职责范围内的党的建设、党风廉政、意识形态、应急管理、安全生产、信访稳定等工作。

机构设置:

办公室

负责文电、会务、档案、机要、督查督办等机关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保密、绩效管理、应急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信访和史志编纂工作。负责组织人事、机构编制、教育培训等工作。拟订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干部队伍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部门预算、相关财政资金的管理和绩效评估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财务、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后勤服务、党建、党风廉政建设和工、青、妇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承担局机关依法行政工作,承担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调解工作。负责人大代表议案、政协委员提案的协调办理工作。负责指导和协调议事协调机构的办事机构日常工作。

项目管理股

负责全区招商引资项目管理和重大引进项目的协调推进工作。负责招商引资项目的收集、包装、推介和项目库建设。牵头协调外来投资企业投诉处理工作。负责投资促进和管理服务大数据平台。负责拟订全区投资促进规划。负责全区招商引资目标考核、督查督导工作。负责全区签约落地招商引资项目及到位资金统计分析工作。负责制定和落实招商项目奖补激励机制。参与推进境内相关区域合作,承担与境内投资促进机构、商(协)会的联络、协调工作。指导南商返乡发展。负责承担区对外开放合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工作。

经济合作股

参与起草全区经济合作、外事、港澳事务、会展业发展的实施细则。负责全区投资环境推介工作。负责网站建设、新闻宣传、政务公开和政务信息工作。负责投资促进的信息收集、分析、发布。负责有关综合性文件、报告、调研等起草工作。参与拟订全区区域经济合作规划。承担全区外商投资促进和管理服务工作。依法监督外商投资企业执行法律法规规章、合同章程,指导外商投资企业备案、外资并购和增资工作,协助开展外商投资安全审查。承担外商投资统计、联合年报等工作。承担与境外投资促进机构、商(协)会的联络、协调工作。承担我区与国外相关区域经济合作活动的有关具体工作。参与促进共建国别园区及特色园区招商引资工作。负责单位内部审计工作,履行对单位的财务活动的审计监督。

外事博览和港澳股

负责拟订全区外事工作的规范性文件和工作规划并组织实施。统筹、指导全区外事工作,负责涉外工作的管理、协调和咨询服务。负责区委对外党际交流与合作有关事宜。负责拟订年度出访计划,承办本区因公出国团组、人员审核(审查和外事纪律及安全保密教育等工作。承担对外友好城市的报批、缔结、联系和合作交流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涉外宣传、涉外安全、涉外经济和外事干部短期培训等工作。参与协调境外非政府组织在本区的活动和区内民间组织涉外活动。参与协调处理涉外案(事)件。负责来区外国记者在我区采访及外国记者的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外国人来区签证邀请函办理。负责审核报批在我区举办的国际性会议和涉外活动。参与境外捐赠援建的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对受援工程的进展和质量监督。参与重大博览会展及招商活动的外事接待、文电翻译等工作。参与拟订促进全区会展业发展的规划和政策措施。组织拟订博览事务的政策措施。拟订重大投资促进活动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协调、指导专题投资活动。牵头制定全区重大会展方案、宣传策划并组织实施。牵头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重大会展及投资促进推介活动。负责制定涉及港澳事务的政策规定,推进川港澳合作机制落实。负责因公赴港澳的任务审核、报批。归口管理与港澳特区政府及民间机构交往合作事宜,承担与港澳台地区的经贸合作工作。负责港澳特区政府官员和有关人员因公来我区的邀请,参与接待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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