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本级党代会、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党委、政府的决定和命令,承担促进经济发展、加强社会管理、搞好公共服务、维护社会稳定和巩固基层政权等职能,推动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协调发展。具体职责为:一是促进经济发展。制定实施本镇经济发展规划,指导农村经济发展,推进农业结构调整,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发展壮大乡村集体经济;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推进农村市场经济体系的建设,发展现代农业和二、三产业,促进农民增收。二是加强社会管理。制定实施本乡社会发展规划,负责抓好义务教育、人口和计划生育、耕地和生态环境保护、民政事务、救灾救助、就业培训、社会保障、劳动关系协调和新型合作医疗实施等工作。依法履行上级赋予的监督管理权和行政处罚权,配合上级行政执法部门做好相关的行政执法工作。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促进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加强对上级部门派驻机构的协调和监督,强化乡镇财政、村级财务和集体资产的监督管理,建立健全减轻农民负担的监督管理机制,完善区域性、突发性事件的处置工作机制。三是搞好公共服务。加强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农田水利建设和生态环境建设,发展农村社会公共事业和集体公益事业,组织引导农村劳动力转移和就业,加强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鼓励和扶持社会力量举办为“三农”服务的公益性机构和经济实体。四是维护社会稳定。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综合协调平安建设工作,强化信访、调解工作,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秩序;抓好法制宣传和普法教育,增强干部群众的法治意识,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和公民的合法财产权,保障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五是巩固基层政权。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强化镇人大对镇政府的监督,切实加强和改进对村级党组织的领导和对村民委员会的指导,扩大和健全农村基层民主,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团体的桥梁纽带作用。六是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规定的其他事项。
袁 钢 党委书记
主持镇党委全面工作。
杨 光 党委副书记、镇长
主持镇人民政府全面工作,直管审计工作 ,联系琴台寺村。
负责联系村的党建工作、意识形态、廉政建设、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信访维稳、对外开放等工作。
王 虎 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主持镇人大主席团全面工作,协助党委分管民政、残联工作及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民政所、镇残联,对上联系区人大、区民政局、区残联等部门,联系元宝山村。
负责分管领域、联系村的党建工作、意识形态、廉政建设、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信访维稳、对外开放等工作。
张芷嫣 党委副书记、组织委员
协助杨光同志分管审计工作,分管党建、组织、干部、人才、编制、政工、目标绩效管理、机关事务管理、档案管理、后勤管理、保密机要、乡村振兴等工作。负责财政、税务、工会、青年、妇联、老龄、老协、老体协、地方志、团委、关工委及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党政综合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财政所和镇团委。对上联系区委组织部、区委编办、区委目标办、区委保密机要局、区财政局、区审计局、区税务局、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区档案管、区总工会、区妇联、团区委、临江新区高坪片区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等部门,联系唐家堰村。
负责分管领域、联系村的党建工作、意识形态、廉政建设、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信访维稳、对外开放等工作。
姚 强 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分管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建设、干部纪律监督、巡察及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对上联系区纪委监委、区委巡察办等部门,联系牌坊村。
负责分管领域、联系村的党建工作、意识形态、廉政建设、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信访维稳、对外开放等工作。
何征山 党委委员、人武部长、副镇长
分管人民武装建设、国防动员、征兵和民兵预备役工作。负责城乡建设、自然资源、林长制、地质灾害防治及避险、生态环境、农业面源污染、退役军人事务管理及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退役军人服务站、城乡建设和生态环境办公室,对上联系区人武部、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区生态环境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等部门,联系十圣宫村。
负责分管领域、联系村的党建工作、意识形态、廉政建设、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信访维稳、对外开放等工作。
梁 凡 党委委员、政法统战委员、副镇长
分管政法、维稳、信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反邪教、大调解、禁毒、司法、普法、依法治理、统战、民族、宗教、统计、侨务、对台、工商联、发展改革、行政审批、政务服务、行政效能、信息公开及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牵头负责平安建设满意度测评工作。分管便民服务中心、依法治理办公室、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公室。对上联系区政协、区委统战部、区委政法委、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区发展和改革局、区经济信息化和科技局、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区信访局、区统计局、区行政审批局、区政务服务中心、区民营经济服务中心、区工商联等部门,联系三房沟村。
负责分管领域、联系村的党建工作、意识形态、廉政建设、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信访维稳、对外开放等工作。
林定聪 党委委员、副镇长
协助张芷嫣同志分管乡村振兴、分管凤仪航电后续工作、中法农业科技园项目建设及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配合成南达万高铁项目建设相关工作,分管乡村振兴和经济发展办公室。对上联系区农业农村和水务局、中法农业科技园建设指挥部等部门,联系茶盘垭村。
负责分管领域、联系村的党建工作、意识形态、廉政建设、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信访维稳、对外开放等工作。
安俊红 党委委员、副镇长(挂职)
分管农业农村、农业园区建设、供销体系建设等工作,负责防汛抗旱、河长制、移民后扶及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农业服务中心、对上联系区农业农村局和水务局、区供销合作社联合社等部门,联系吊马坝社区。
负责分管领域、联系村的党建工作、意识形态、廉政建设、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信访维稳、对外开放等工作。
唐一鸣 副镇长
分管宣传、意识形态、网络舆情、中心组理论学习、对外宣传、精神文明建设、文化旅游、红十字、卫生健康、教育、科技、体育、广播电视、知识产权、新闻出版等工作,负责民营经济、工业、商务、经济合作和外事、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农民工服务及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社会事务办公室、社会事业服务中心、农民工服务中心、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对上联系区委宣传部、区融媒体中心、区精神文明建设办公室、区教育和体育局、区经济信息化和科技局、区文化广播电视和旅游局、区卫生健康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商务局、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区医疗保障局、区经济合作和外事局、区农民工服务中心、区科协、区红十字会、区投资促进服务中心、区企业服务中心、区对外联络服务中心等部门,联系江陵坝村。
负责分管领域、联系村的党建工作、意识形态、廉政建设、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信访维稳、对外开放等工作。
范晋滔 副镇长
分管安全生产、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森林防灭火、环境治理等工作,负责应急管理、消防、市场监督管理、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及党委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公室、城乡建设和生态环境办公室。对上联系区交通运输局、区应急管理局、区市场监督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区气象局等部门,联系双拱桥村。
负责分管领域、联系村的党建工作、意识形态、廉政建设、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信访维稳、对外开放等工作。
陈红梅 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协助做好政务服务、政务公开、行政效能、信息公开、工会等相关工作,协助完成重点项目建设,负责便民服务中心日常工作。对上协助联系区总工会、区行政审批局、区政务服务中心等部门,协助联系琴台寺村。
党政综合办公室
负责上级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落实工作;负责机关的综合协调、政策调研、督促检查工作;负责机关公文运转、机要保密、印章管理、档案管理及后勤保障服务等工作;监督实施机关内部各项规章制度;负责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工作;负责机构编制、人事、人才和老干部等工作;负责统战、台侨、侨务、民族宗教等工作;承担人大、人民武装和工、青、妇、科协等群众团体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依法治理办公室
贯彻落实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的决定、决议事项和工作部署要求;负责组织起草本镇依法治理相关文件和年度工作要点、阶段性工作部署、专项工作安排;负责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负责本镇会前学法、法律顾问、干部法纪档案、述法评法等工作;组织开展本镇依法治理活动,组织开展专项治理,协调配合有关部门依法进行专项调查、专项督办;负责普法宣传工作和法治示范创建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以及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审计室
按照《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等文件精神开展工作,履行对全镇财政财务收支、投资项目实施及所辖区内的村级、社区财务收支的审计监督,按照安排组织实施村(居)民委员会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审计,完成镇党委、政府和上级审计机关交办的其他工作。
党建工作办公室
牵头负责本镇党的建设工作,负责思想政治建设、基层组织建设、意识形态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等工作;研究、指导区域内党组织的设置和调整工作;统筹村(社区)党建、机关党建、“两新”党建、行业党建、区域化党建互联互动;负责指导、管理、监督、考核区域内基层党组织的党建工作;负责承办镇党委换届相关工作;负责镇党代会的筹备召开和党代表选举等相关工作;负责村(社区)班子建设,指导村(社区)党组织换届工作,指导村(社区)党组织活动阵地标准化建设;负责指导区域内党员发展、教育管理、党内创先争优、表彰激励关怀等工作;负责党费的收缴管理;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社会事务办公室
负责社会事业领域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的贯彻落实;负责制定社会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社会事务领域的管理工作,承担社会保障、卫生健康、医疗保障、教育、科技、体育、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劳动就业、社区服务等相关行业的具体管理工作;负责政务服务的组织、协调、监管工作;负责重大传染病及地方病防治的统筹、组织和协调等;负责人口生育政策的宣传和落实;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乡村振兴和经济发展办公室
负责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美丽乡村建设;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省、市、区关于扶贫开发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负责研究制定扶贫开发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农业农村、工商经济及统计领域等方面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负责制定经济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制定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业经济、商贸流通业等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农业资源的开发利用、水利设施建设与管理等工作;承担农业、林业科技推广、动植物防疫、“一事一议”项目、水利、气象等有关工作的协调管理;负责组织、管理、开展本镇的统计工作,依法实施统计调查和各类普查;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公室
主要承担平安建设、安全稳定、应急管理等工作职能。负责平安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组织协调工作;负责网格化服务管理工作;负责职业健康、信访维稳、纠纷调解、防邪等工作;牵头负责综治工作平台的日常协调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抗震救灾、防汛抗旱、地质灾害、消防安全、森林防火、生态环境事件、公共卫生事件、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动(植)物疫情事件、道路交通安全、交通运输安全、旅游安全、生产运行保障事件、影响市场稳定事件、金融突发事件、社会舆情突发事件等应急处置工作;根据相关规定建立各类登记备案制度;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工作。
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负责贯彻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定,组织广大干部群众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努力增强全民安全生产意识;负责组织制定和完善本地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督促所辖企业、单位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负责定期召开有关部门参与的联席会,综合全镇安全生产情况,及时向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汇报,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负责制定工作计划,筹备镇安全会议,分解下达目标,安排阶段性工作任务;组织经常检查所辖单位、企业,特别是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工贸等重点行业领域的安全,对发现的重大隐患和问题,要及时上报,督促整改,消除事故隐患;本辖区内发生伤亡事故,要立即赶赴现场,积极参加抢救和做好上报及善后工作,依法参与和支持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负责本辖区食品安全综合协调,组织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分析形势,研究部署本辖区食品安全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工作机制,组织力量协助监管部门开展食品生产经营各环节安全巡查和隐患排查;制订本辖区食品安全网格化管理方案并组织实施;建立责任网格内食品生产经营者数据库,掌握辖区各环节食品生产经营主体的基本情况并上报相关信息;负责本辖区食品流动摊贩的登记、备案管理工作,统筹规划本地食品摊贩经营场所,协助开展日常管理;针对存在问题和上级部署,及时开展专项整治,配合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查处.辖区内无证生产经营、制假售假食品违法行为,建立健全各项长效监管机制;负责聘用、管理、培训辖区内各村(社区)协管员,明确其工作职责、考核办法等事项;加强学校食堂、农家乐、民间厨师登记备案、农村自办群体性宴席申报备案管理工作,预防群体性食品安全事件发生,及时上报并协助处理食品安全事故;协助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样品采集和食源性疾病调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落实食用农产品产地准出和市场准入制度;受理群众食品安全举报投诉,并按照职责权限及时处理;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负责承担信息汇总、综合研判、流转督办等工作,代表乡镇党委、政府和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统筹协调指挥区域内各条块的管理服务力量;负责统筹协调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组织联络协调各相关条线的执法、监督队伍,负责辖区内各相关条线派出执法机构的日常管理和考核评价;负责城镇管理相关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城乡建设和生态环境办公室
负责城乡建设、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领域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的贯彻落实;负责制定村镇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自然资源管理、村庄整治、村容镇貌、道路建设、农村道路管理、园林绿化、环境卫生、“垃圾分类”、“三改一拆”、物业管理、老旧危楼等综合管理工作,做好重点项目的征地、拆迁、安置等工作;负责全镇规划区内的房屋、市政工程的质量、安全管理;负责全镇规划区内市政基础设施和辖区内新村集聚点基础设施建设管理;负责辖区内农房建设的质量、安全管理;负责辖区内建筑工人工资管理;负责监督辖区内规模以上建设项目(工程投资额在30万元以上或者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上的建筑工程和3层及以上、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及以上、6米跨度及以上的农房)执行基本建设程序;负责管理辖区内建筑施工企业;负责辖区内违法违规建设行为的初核并移送区相关职能部门处理;负责辖区内建设项目安全文明施工和扬尘防治工作;负责辖区内生态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环境污染治理等工作;加强环保法律法规政策宣传,督促指导辖区内企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落实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加强环境隐患排查和治理,落实网格化环境监管;组织本行政区域内企事业单位和居民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强化辖区内秸秆禁烧、畜禽养殖面源污染防治、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保护、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等;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做好禁养区、限养区畜禽养殖场的整治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调解辖区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纠纷,协助处理突发环境事件,保障辖区环境安全;负责监督辖区内企事业单位环境污染防治,组织实施社区、集中安置区污水处理、农村垃圾收集和转运;指导农村农药、化肥使用;根据属地管理原则负责建筑弃土堆场管理,取缔非法弃土场;承担河长制相关工作,共同推进河湖管理保护工作;负责居民住宅小区内烟花爆竹燃放的监督管理;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财政所
负责财政领域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负责编制本级财政预、决算草案;负责全镇财政收支及资产管理;配合执收部门抓好日常税收及非税收入征缴;负责预决算财政信息公开工作;负责落实国家强农惠农政策,负责各项强农惠农资金的审核、拨付、使用、公开等管理;负责向上争取项目资金申报的初审、汇总、上报;负责国有资产管理、政府性债务管理、对下属单位和村级财务培训等其他职能;指导村(社区)级集体经济的财务管理;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民政所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承担全镇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的救助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流浪乞讨人员和家庭困难的重度精神病人生活救助工作;负责全镇特困供养机构的管理工作;负责本乡镇(街道)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工作,承担本镇村(居)民委员会开展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和村(居)务公开工作;负责全镇殡葬改革推进工作;负责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帮扶和关爱工作;贯彻执行残疾人福利政策,负责全镇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调查、审核、上报及发放工作;负责全镇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救助保护工作,承担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工作和困难儿童保障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便民服务中心
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我镇便民服务中心的各项管理制度;负责窗口工作人员的管理、培训和考核工作;指导窗口为办事群众提供方便、快捷、优质、高效、规范、廉洁的服务;负责组织推动区人民政府下放授权给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办理的所有行政许可(审批)、公共服务和便民服务、惠民帮扶事项进驻中心,实行“一站式”集中受理和办理;负责定期向区行政审批局报告工作情况,完成交办的业务工作;负责组织、协调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政务公开工作;负责受理办事群众对窗口及其工作人员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办事效率等方面的投诉;负责指导村(社区)便民服务代办站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农业服务中心
负责农业、林业、水务等综合服务工作。负责农业和林业生产中关键技术指导与服务;负责新品种、新农具的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服务;负责农作物和林木病虫害及农业灾害的监测、预报防治和处置;负责农作物苗情监测和农产品生产过程中的质量安全检测、监测和强制性检验;负责农业资源、林业资源、水资源、生态环境和农业投入品使用监测;负责农业公共信息和培训教育服务;负责小型水利工程的运行、管理和维护;负责完成病害水库除险加固;负责水资源管理和防汛抗旱技术服务;负责水土保持的预防及水土流失的治理;负责农机安全检查事故的预防、报告和处理;负责农机耕道的规划、建设;负责组织农机进行抗灾抢险和跨区域农机作业、农机安全检查和事故的预防、报告和处理;负责农村公路设施保护、安全,区域内交通行业内重大险情报告、统计、信息等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农产品质量安全服务站
依法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服务。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受理农产品质量安全投诉举报,协助区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开展执法监管和案件查处工作;负责农业投入品管理服务工作,督促农业投入品经营者按规定建立经营档案,依法经营;督促指导农产品生产经营者依法安全使用农业投入品;负责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管理服务。建立生产经营主体档案并开展信用评级;组织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培训,指导实施标准化生产;督促指导生产者依法建立农产品生产记录,实施包装标识、质量检测、产地准出、追溯管理、召回处置等制度;负责农产品生产经营巡查,监督生产经营者守法生产经营,建立监管巡查记录。发现违规违法行为,及时督促整改并报告区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查处。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工作。
社会事业服务中心
负责辖区内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卫生健康、旅游等服务工作;负责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的建设、运行、维护和节目的安全播出,制定年度农村公益性文化项目实施计划,开展多种形式的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指导村(社区)文化、卫生室建设;负责群众卫生健康行为引导,组织开展群众性卫生健康行动;配合区级相关部门做好文化、新闻、旅游市场的日常服务工作,发现违规及时,上报;负责民族民间文化的收集、整理和文物的宣传保护;做好旅游景区、景点、农家乐等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工作。
退役军人服务站
负责退役军人有关政策法规、先进典型事迹宣传和典论引导工作;负责做好关系转接、联络接待、困难帮扶、信息采集、情况反馈、立功喜报、悬挂光荣牌和“八一”春节等重要节日及重大变故走访慰问等具体事务;负责搭建退役军人政策咨询、帮扶援助、沟通联系、学习交流平台等工作;负责指导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工作。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贯彻执行就业、医疗、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及政策,负责辖区内的相关宣传和咨询;承担辖区内城乡劳动职业培训、就业和再就业服务等工作;负责辖区内城乡居民社会保障经办服务工作;负责辖区内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基金征缴及参保人员信息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劳动关系协调、劳动者权益维护工作;承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人员的培训、劳务输出和就业服务,企事业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服务;负责农村人才资源开发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工作。
农民工服务中心
负责农民工服务平台的管理,承担农民工信息的收集、录入、统计上报工作;负责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宣传,引导农民工返乡下乡创业;负责农民工技能培训和返乡下乡就业创业服务性工作;负责开展走访慰问,志愿服务等活动;协助做好典型的选树和示范的评选;协助做好农民工维权、劳动保障、社会生活等服务性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及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