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负责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区人民政府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对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区人民政府负责并报告工作。
(二)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各项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依法制定行政措施和实施方案。
(三)研究制定、执行本镇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规划、政策,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
(四)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管理工作,负责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经济建设、农业生产和综合开发等工作,负责对辖区内村级财务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工作,负责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和农村经济统计工作,保障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业应有的生产经营自主权,深化农村改革,增加农民收入,减轻农民负担,提高农民生活水平。
(五)负责本行政区域的科技、教育、文化、体育事业发展工作,搞好农村的医疗卫生保健服务工作;负责本行政区域的计划生育工作及流动人口的管理,严格控制人口增长,提高人口素质;加强对本级财政、税收和工商管理工作的监督、指导,负责工商、税收法规、政策经营的宣传、贯彻和财经纪律执行情况的检查监督工作,积极培育市场,发展市场经济,保护者之间平等竞争;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民族宗教、民政工作,做好救灾救济和社会保障等工作。
(六)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公安、司法和管理工作,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保护国有财产、劳动群众集体所有财产和公民私人所有合法财产,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利;协助相关部门做好乡村道路、河道运输、消防、危险化学物品、农机、电网等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抓好本行政区域的事故抢救、善后和调查工作,做好安全生产统计工作,定期分析上报安全生产形式,及时巩固安全生产情况。
(七)协助党委抓好公务员和下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教育、监督和管理工作,负责监督管理下属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监督下属事业贯彻执行政策情况。
(八)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九)保障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妇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项权利。
(十)根据《四川省行政机构设置与编制管理办法》的规定,向区人民政府呈报镇政府各工作部门的设置方案,领导和协助管理驻镇单位。
(十一)负责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与本镇有关的提案、意见、建议、批评等事项。
(十二)负责办理区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务。
何坤明 党委书记
主持党委全面工作。
张 涛 党委副书记、镇长
主持政府全面工作,直管审计。
罗 武 人大主席,党委委员
主持人大全面工作,分管财政、机关食堂(后勤保障)等工作。
李 翔 党委委员、副书记、组织委员
分管组织、党建、党政办、党群、科协、老年支部(含五老机构)、关工委、发改、干部管理、目标考核。具体负责武装工作、退役军人事务、城市管理、安全生产、档案管理、政务公开等工作。协助镇长抓好重点项目建设。
龚 川 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主持镇纪委全面工作。
胡洋川 党委委员、副镇长
分管农业农村、动(植)物疫病防治(检疫)、农产品安全、农经统计、产业发展等工作。
张 丽 党委委员、宣传委员、副镇长
分管宣传、意识形态工作、网络信息安全、移民后扶、文化旅游和广播电视、项目建设及管理等工作,联系区团委,负责机关支部日常工作。协助镇长负责乡村振兴(含脱贫攻坚后续)。
易 蓉 党委委员、政法统战委员、副镇长
分管信访稳定、依法治理、宗教、社会管理、教育科技和体育、卫生健康、医疗保障、疫情防控、艾滋病防控工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及社会事务、妇联、工会等工作。联系政法、统战、司法等工作。
盛 茂 党委委员、人武部长、副镇长
分管人民武装建设、国防动员、征兵和民兵预备役等工作。
李婧娴 副镇长
分管民政、森林防火灭火、林业、城乡建设和生态环境办公室、自然资源和规划、市场监督、商务金融、经济合作和外事、经济和信息化、残联、联系电管站、燃气公司等相关工作。
杨 杰 副镇长
分管固定资产(含固定资产投入)、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食品安全、交通运输、环境保护(河长制)、环境卫生、项目建设及管理等工作,协助镇长抓好重点项目建设。
邓 兵 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协管便民服务中心、管理防汛减灾、水务、厕所革命等相关工作。
各班子成员同时负责分管领域、联系村的党建工作,廉政建设(含党风廉政社会评价工作)、意识形态、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生态环境、信访稳定、疫情防控等相关工作。
党政办公室
1. 负责协调处理镇党委政府的日常工作(包括上传下达、文件起草、校核、打印、分发,承办各种会务,来人来访接待,公章管理,档案整理等工作)。
2. 协助分管领导做好党建、组织、宣传、群团(工、青、妇)、老龄、统战、宗教、机关事务管理、机关效能建设等日常事务。
3. 完成镇党委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财政工作办公室
1. 负责协助分管领导做好财政预决算编制、执行及管理工作,财政项目资金的监管,机关财务代理,落实兑现各项惠农政策等工作。
2. 完成镇党委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民政工作办公室
1. 负责协助分管领导做好村(居)民的低保、五保、残联、优抚、医疗救助、救灾救济等民政日常工作。
2. 完成镇党委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依法治理办公室
1. 协助分管领导做好政法、社会管理综合治理、信访、维稳、大调解、普法等工作。
2. 完成镇党委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社会治理与应急、安全生产办公室
1. 负责协助分管领导做好辖区内的一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 负责做好国、省、市、区的道路建设协调配合工作和矛盾纠纷调处等工作。
3. 负责做好村社道路、园区道路建设的项目申报、规划设计、预决算、评审、招投标、工程质量监管等日常工作。
4. 完成镇党委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城乡建设和生态环境办公室
1. 负责协助分管领导做好集镇的规划建设与管理,国土管理,集镇建房和农民建房审批,农民新村的规划建设管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等工作。
2. 完成镇党委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社会事务办公室
1. 完成疫情防控相关工作。
2. 完成社会事务相关工作。
1. 完成镇党委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1. 完成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2. 完成镇党委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退役军人服务站
1. 负责完成退役军人信息录入、其他事务办理等工作。
2. 完成镇党委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乡村振兴与经济发展办公室
1. 完成乡村振兴相关工作。
2. 完成经济发展相关工作。
3.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