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本级党代会、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党委、政府的决定和命令,承担促进经济发展、加强社会管理、做好公共服务、维护社会稳定和巩固基层政权等职能。具体职责为:

一是促进经济发展,大力发展非公有制经济,推进农村市场经济体系的建设,发展现代农业和二、三产业,促进农民增收;

二是加强社会管理。制定实施本镇社会发展规划,抓好各项社会事务工作。依法履行上级赋予的监督管理权和行政处罚权,配合上级行政执法部门做好相关的行政执法工作。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促进农村社会事业发展

三是搞好公共服务。加强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加强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鼓励和扶持社会力量举办为三农服务的公益性机构和经济实体

四是维护社会稳定。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综合协调平安建设工作,强化信访、调解工作,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秩序;抓好法制宣传和普法教育,增强干部群众的法治意识,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和公民的合法财产权,保障公民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五是巩固基层政权。加强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强化镇人大对镇政府的监督,切实加强和改进对村级党组织的领导和对村民委员会的指导,扩大和健全农村基层民主,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众团体的桥梁纽带作用

六是法律、法规、规章和上级规定的其他事项。

机构领导:

党委书记:任

主持党委全面工作。

党委副书记、镇长:王智霖

主持镇政府全面工作,直管审计工作

党委委员、镇人大主席:龚

主持镇人大主席团工作,联系财政、国有资产管理、金融、政法、统战、信访稳定等工作。

负责联系领域和联系村的党建工作、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生态环境、对外开放、信访维稳等工作。

党委副书记、组织委员:唐

协助党委书记抓好党委工作分管党建、组织人事、编制、基层组织建设、党委信息、老干部、工会、党史、地志、档案管理、保密、行政审批、机关后勤、干部教育管理、目标管理、共青团、妇联、红十字会、老协、老体协、关心下一代等工作。

负责分管领域和联系村的党建工作、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生态环境、对外开放、信访维稳等工作。

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段宇星

负责镇纪委工作分管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建设、机关作风建设等工作。

负责分管领域和联系村的党建工作、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生态环境、对外开放、信访维稳等工作。

党委委员、宣传委员、副镇长:艾

分管党委意识形态、对外宣传、新闻舆论管理协调、网络舆情、精神文明建设、文明村镇创建、巩固脱贫成效衔接推进乡村振兴、民政、低收入人群管理服务、易地搬迁等工作。

负责分管领域和联系村的党建工作、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生态环境、对外开放、信访维稳等工作。

党委委员、人武部部长、副镇长:杜晓枫

负责征兵、国防教育、民兵预备役等工作。分管退役军人事务管理、自然资源规划和管理、场镇建设管理、天然气、森林防火、村建、林业资源管理等工作。

负责分管领域和联系村的党建工作、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生态环境、对外开放、信访维稳等工作。

党委委员、副镇长:陈自新

分管农业、农技推广、农机、畜牧兽医、农业保险、农业气象、农村经营管理(含农村财务、统计、集体经济管理)、农产品质量安全、供销、粮食、植保等工作,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工作。

负责分管领域和联系村的党建工作、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生态环境、对外开放、信访维稳等工作。

党委委员、政法统战委员、副镇长:

分管政法(综治、维稳、信访、防邪、禁毒)、依法治理(普法)、统战(民族宗教)、国安、教育、卫生健康、人口和计划生育、爱国卫生、科技、体育、文广旅、工商联、残联等工作。联系政协、外事、侨务工作

负责分管领域和联系村的党建工作、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生态环境、对外开放、信访维稳等工作。

副镇长:任苏枧

分管发改(项目管理、以工代赈)、农田水利、农村饮水、防汛抗旱、河长制固定资产投资、生态环保、人力资源、劳务保障(含劳务输出、就业、农民工服务)、民营经济、工业、电力、商务经信、招商引资以及邮电通信等工作。

负责分管领域和联系村的党建工作、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生态环境、对外开放、信访维稳等工作。

副镇长提名人选

负责镇安委会工作。分管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含防灾减灾赈灾、消防、森林灭火)、道路交通(交通执法、交通安全)食品药品安全市场管理(质量监管、市场秩序)、工商等工作。协助分管党委信息工作。

负责分管领域和联系村的党建工作、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生态环境、对外开放、信访维稳等工作。

便民服务中心主任:秦

负责便民服务中心工作,分管医疗保障、社会保障工作,协助分管行政审批、机关后勤、卫生健康、人口和计划生育、爱国卫生等工作,抓好便民服务中心业务人员的日常管理,做好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分管领域和联系村的党建工作、意识形态、党风廉政建设、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生态环境、对外开放、信访维稳等工作。

机构设置:

党政综合办

围绕镇党委、政府的总体工作部署,组织调查研究进行督促检查,收集反馈信息,综合重要情况,为镇党委、政府决策服务;承担镇党委、政府文件、文稿的起草、修改、校核工作,承办镇属各部门单位、各村报送镇党委、政府的申请、请示、报告;负责镇党委、政府机关的文件、电报、信函的日常文书处理和保密及文件、内部资料的印制、分发、清退、归档工作;负责党委、政府办公室的办公自动化及无线电管理工作;负责镇党委、政府各种会议的安排、组织和会务工作;负责镇政府法制工作,协调、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工作;负责党委、政府办公室的人事管理、思想政治、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党委、政府接待工作;办理镇党委、政府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财政所

宣传、贯彻执行有关财税征收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编制并执行镇预算内和自筹资金预决算方案,做好年度财政工作规划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由镇和上级主管部门双重管理,负责做好全镇财政各项工作,积极组织收入,严格控制支出,确保财政各项收入及时足额入库,按照下达任务,做到及时上解;管理和监督使用预算内外资金,管理监督镇下属企事业单位的财务活动和会计工作。负责预算外资金管理财源建设工作;负责镇财政预决算工作,向镇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报告、审批。负责农业补贴款下发,合疗资金征收工作,以及机关同志工资的晋升、调资发放工作;积极参与各项中心工作的同时,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工作。

社会事务办

劳动就业、社区服务、教育督导、文化旅游;社会保障、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卫生健康、重大传染病以及地方病防治、人口生育、红十字会;医疗保障;广播电视;民政、重大疾病、保险;残联工作;承办镇党委、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公室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上级政府的决策部署,监督管理辖区内的安全生产;检查督促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全面履行主体责任,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实行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的安全管理;检查督促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完善各类操作规程,加强特种设备、劳动防护用品和设施的使用管理,查处纠正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行为;检查督促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取安全费用,推广运用安全科技成果,满足生产装备、治理隐患、劳动防护、应急救援等资金需求;检查督促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严格执行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符合《安全生产法》;制定应急救援预案,加强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做好发生事故的救助、抢险和安抚善后工作;统计上报辖区内的安全生产信息、配合上级政府部门对伤亡事故的调查,完成上级相关部门交办的工作;宣传贯彻落实《交通法》和《公路法》及上级有关交通管理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有关路政管理的法规;负责全镇镇、村道路的规划、建设、养护及清障工作;十、配合区交通局、区交通警察大队做好交通安全生产工作;协助县交管部门搞好农用车辆养路费的收缴及清查工作;承办镇党委、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乡村振兴办

乡村振兴和扶贫开发;农业资源开发利用、水利设施建设、农村土地承包农、林科技推广、动植物防疫、畜牧管理、动物卫生监测;统计、各类普查、农业年报、经济年报、粮食遥感监测、工商经济、商贸、供销;农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农村财务审计;宅基地“三权分置”和宅基地管理;承办镇党委、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便民服务中心

为群众办理或代理民政、计生、户籍、土地、房屋以及外出务工等有关证明、证件,投资建设项目所需的各种手续、证件、证照,生产经营中所需政府解决的工商、税收、用水、用电、用地等问题,以及其他需行政村基层组织办理的相关事宜;发布国家、省、地、县有关农村、农业、农民问题的法律政策信息;发布用工信息,开展职业介绍,协助组织劳务输出;发布农作物、畜禽良品种、农副产品加工及贸易等信息,提供农产品价格信息、科技知识等咨询服务;发布投资建设、兴办企业等有关经济发展的政策信息、产业信息;法律服务。代理诉讼,提供调解民间纠纷服务;开展法律咨询,提供法律服务。为返乡农民工开设绿色通道,代企业、商户办理有关手续;接待群众来信来访,畅通群众诉求渠道;承办镇党委、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农业服务中心

农推工作,负责水稻适用技术推广,病虫防治;抓好水果种植的技术推广、品种改良、指导好病虫防治;抓好花卉种植的指导;抓好夏收粮食作物(洋芋等)种植指导;抓好农业适用技术的培训、农情简报编写;做好相关资料的收集;做好有关农业法律法规的宣传、监管工作;水利工作,做好水利基础设施(沟渠、提灌站)的新建维修管理工作;安排、指导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做好山塘、水库的管理,加强水土流失的治理;做好防汛抗旱工作;农机工作,抓好农机具的推广、管理、技术服务;负责农机安全监理,确保无重大事故发生;负责农机机耕道路建设,监理工作;畜牧工作,负责养殖技术推广,抓好养殖小区建设2.负责动物防疫制度的落实;负责做好动物质检工作;做好动物疫情监控和物资储备;承办镇党委、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社会事务服务中心

对乡镇社会事业进行管理并提供相关服务;承担农村社会保险、劳动管理、残疾人救助等职能;承办镇党委、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中心

贯彻执行就业、医疗、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及政策;承担辖区内城乡劳动职业培训、就业和再就业服务等工作;承办镇党委、政府及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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