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加强党的建设。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及上级机关的决定和命令,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加强宣传思想、意识形态、统一战线和群团工作,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党建引领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巩固党在基层的执政基础;领导和支持镇人大、纪委、群团组织和其他各类组织依照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各自章程开展工作。

实施乡村振兴。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决策部署,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加强和改进乡村治理,统筹推进乡村产业振兴、人才振兴、文化振兴、生态振兴、组织振兴,推进美丽乡村建设和城乡融合发展。

组织公共服务。组织实施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各项公共服务,落实人力社保、民政、教育、文化、体育、卫生健康、民族宗教等方面相关政策。拓宽服务渠道,改进服务方式,建立健全群众办事一次办结机制。推进乡镇便民服务平台标准化建设,深化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改革,提升群众获得感和幸福感。

实施综合管理。落实本镇城镇管理、人口管理、社会管理、经济发展、综合执法、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承担组织领导、推进实施、综合协调等职责;落实本镇相关行政事务常态化管理;强化派驻机构属地管理,参与区级职能部门的评议和考核。

维护安全稳定。承担本镇平安建设、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公共安全、食品安全、安全生产监管、民生保障等相关工作,处理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社情民意,化解矛盾纠纷;做好应急防灾等相关工作;全面加强网格建设,构建公共安全防控体系。

加强综合执法。整合区综合行政执法部门及派驻执法力量,充分发挥属地管理优势,强化对本镇范围内执法力量的统一指挥和统筹协调,开展综合执法。

领导基层自治。加强村委会建设,组织村社区居民和单位参与村社区建设和管理;加强社会主义民主法治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健全完善基层治理体系。

负责武装工作。承担本镇国防动员、国防教育和民兵预备役、征兵等工作,承担退役军人服务、拥军优属等工作。

负责财政工作。落实财政保障和财政管理有关政策,统筹管理本镇各类财政配套资金,开展村社区财务审计工作。

履行其他职责。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领导:

诸方晓  党委书记组织委员

主持镇党委全面工作。

党委副书记、镇长

主持镇政府全面工作,分管安全生产。

瞿红军党委委员、镇人大主席

负责镇人大主席团日常工作。分管城乡居民医疗保

险、养老保险电力、医疗救助工作。

负责分管领域的廉政建设、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粮食安全、生态环境、对外开发、信访维稳等工作。

  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协助书记处理党委日常事务,负责党建、组织、人事、纪委监委、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工作效能建设、工会、关工委、档案、目标督查、机关后勤(会务承办)、驻村帮扶、政务公开、老干部等工作。

负责分管领域的廉政建设、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粮食安全、生态环境、对外开发、信访维稳等工作

严小敏  党委委员、宣传委员、副镇长

负责宣传、卫计、自然资源与规划城乡建设、场镇建设与管理、市场监管、商务、燃气、森林防灭火、团委等工作。

负责分管领域的廉政建设、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粮食安全、生态环境、对外开发、信访维稳等工作。

冯勤德  党委委员、政法统战委员副镇长

负责政法、宗教、统战、综治、信访、维稳、依法治理、发改等工作

负责分管领域的廉政建设、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粮食安全、生态环境、对外开发、信访维稳等工作。

方林勇党委委员、副镇长

负责财政、采购、审计、就业、劳动保障、金融扶贫资产管理等工作。

负责分管领域的廉政建设、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粮食安全、生态环境、对外开发、信访维稳等工作。

党委委员、人武部长、副镇长

负责人民武装、安全应急、救灾救济、交通、退役军人、农业(耕地保护、农经管理、农机推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服务)、畜牧、农机、粮食、供销、农业保险、气象、统计、产业园区建设与管理等工作

负责分管领域的廉政建设、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粮食安全、生态环境、对外开发、信访维稳等工作。

副镇长

负责妇联、教育科技体育、文化广播旅游、水务、河长制、科协、环境保护等工作。

负责分管领域的廉政建设、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粮食安全、生态环境、对外开发、信访维稳等工作。

  副镇长

负责乡村振兴、民政、残联等工作。

负责分管领域的廉政建设、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粮食安全、生态环境、对外开发、信访维稳等工作。

机构设置:

一、党建工作办公室:牵头负责本镇党的建设工作,负责宣传思想、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建设、基层组织建设、党风廉政建设、纪检监察和基层治理等工作;研究、指导区域内党组织的设置和调整工作;统筹村社区党建、机关党建、两新党建、行业党建、区域化党建互联互动;负责指导、管理、监督、考核区域内基层党组织的党建工作;负责承办镇党委换届相关工作;负责镇党代会的筹备召开和党代表选举等相关工作;负责村(社区)班子建设,指导村社区党组织换届工作,指导村社区党组织活动阵地标准化建设;负责指导区域内党员发展、教育管理、党内创先争优、表彰激励关怀等工作;负责党务公开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上级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落实工作;负责机关的综合协调、政策调研、督促检查工作;负责机关公文运转、机要保密、印章管理、档案管理、史志编纂及后勤保障服务等工作;监督实施机关内部各项规章制度;负责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工作;负责机构编制、人事、人才和老干部等工作;负责统战、侨务、民族宗教、台湾事务、港澳事务等工作;承担人大、政协、人民武装和工、青、妇、科协等群众团体工作;统筹协调涉及本镇需多部门协同解决的综合性事项;负责本镇实行属地管理的派驻机构的日常管理和考核评价等工作。

贯彻落实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的决定、决议事项和工作部署要求;负责本镇会前学法、法律顾问、干部法纪档案、述法评法等工作;组织开展本镇依法治理活动,组织开展专项治理,协调配合有关部门依法进行专项调查、专项督办;负责普法宣传工作和法治示范创建工作。

履行对本镇财政财务收支、投资项目实施及本镇的村、社区财务收支的审计监督;按照安排组织实施村民委员会负责人的经济责任审计;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经济发展和财政办公室:负责农业农村经济、工商经济、统计、财政领域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负责制定经济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制定农业农村经济、工业经济、商贸流通业等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管理、开展本镇的统计工作,依法实施统计调查和各类普查。

负责编制财政预、决算;负责镇财政收支及资产管理;负责财政信息公开工作;负责落实国家强农惠农政策,负责各项强农惠农资金的审核、拨付、使用、公开等管理;负责向上争取项目资金申报的初审、汇总、上报;负责国有资产管理、对下属单位和村级财务培训等其他职能;指导集体经济的财务管理;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应急管理办公室:主要负责贯彻落实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食品安全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定;负责组织制定和完善辖区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食品安全方面的规章制度,督促所辖企业、单位、组织加强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食品安全管理,落实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食品安全责任制;负责辖区内抗震救灾、防汛抗旱、地质灾害、消防安全、森林草原、草场防灭火工作及生态环境事件、公共卫生事件、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动物疫情事件、道路交通安全、交通运输安全、旅游安全、生产运行保障事件、影响市场稳定事件、金融突发事件、社会舆情突发事件等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农村公路运输及客运站安全监管;负责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及渡口管理;根据相关规定建立各类登记备案制度。组织开展对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工贸、砂石堆码场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的经常检查,对发现的重大隐患和问题及时上报,督促整改,消除事故隐患。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工作机制,组织力量协助监管部门开展食品生产经营各环节安全巡查和隐患排查;负责本辖区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的信息统计与报告、安全隐患排查、协助执法、宣传教育等工作;配合行政主管部门及时开展专项整治,查处辖区内无证生产经营、制假售假食品违法行为;加强学校食堂、农家乐、民间厨师登记备案、农村社区自办群体性宴席申报备案管理工作,预防群体性食品安全事件发生,及时上报并协助处理食品安全事故;协助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样品采集和食源性疾病调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日常监督管理;受理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并按照职责权限及时处理;组织广大干部群众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知识,努力增强全民安全生产意识;负责定期召开有关部门参与的联席会,综合辖区安全生产情况,及时向镇党委、政府汇报,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城乡建设生态环境和乡村振兴办公室:负责党和国家关于住房和城乡建设、自然资源、生态环境、乡村振兴、扶贫开发、农业农村等领域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的贯彻落实;负责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美丽乡村建设;负责制定农业农村等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农业资源的开发利用、农田水利设施建设与管理等工作;负责永久基本农田、高标准农田保护管理;一事一议项目、水利、气象等有关工作的协调管理;参与涉及本镇的国土空间规划、生态环境保护和公共服务设施布局等规划;负责制定村镇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承担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和改革工作;负责加大农村宅基地和住房建设管理的法规宣传和教育,加强对宅基地申请、审批、使用的全程监管,落实宅基地申请审查到场、批准后丈量批放到场、住宅建成后核查到场等三到场要求;指导村级组织完善宅基地民主管理程序,探索设立村级宅基地协管员;积极引导和鼓励农民由散居向适度集中居住、由一般村向中心村、由小自然村向大自然村集聚。切实改进农村建房模式,促进集约节约利用土地,全面推行三统一统一规划选址、统一建筑风格、统一建设管理的建房模式;按川北民居风格,全面推广排屋式和多层公寓式建房,严格控制独立式住宅建设;依照国家建设档案管理的规定,积极参与建立健全区、乡镇、村三级互联互通的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档案及电子档案数据库农村住房建设档案及电子档案数据库”,实现补齐短板、提高实效、规避管理漏洞的农村宅基地审批和农村住房建设网络化管理;制止违法违规用地建房,切实保护好耕地红线;开展农村宅基地动态巡查,及时发现和处置涉及宅基地的各类违法行为,防止产生新的违法违规占地现象,按程序征求林业、水利、电力等部门相关意见。

负责自然资源保护、植树造林、村容街貌、老旧危楼、建筑施工企业等综合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农村公路建设管理;负责公租房保障管理工作;按规定负责本镇的房屋、市政工程的质量、安全管理;负责本镇市政基础设施和本镇新村集聚点基础设施建设管理;负责本镇农村住房的建设管理;负责监督本镇规模以上建设项目执行基本建设程序;负责本镇违法违规建设行为的初核并移送区级相关职能部门处理。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重大产业和项目决策部署,统筹协调解决辖区内重大产业和项目建设中的具体问题;协助做好重点项目的征地、拆迁、安置等工作;及时收集反馈情况信息,建立健全高效联动、全面督导的推进工作机制。

负责本镇生态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环境污染治理、网格化环境监管等工作;加强环境隐患排查,负责固体废物污染、大气污染、小流域污染、土壤污染、畜禽养殖面源污染等防治工作;负责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负责饮用水源地保护、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参与污染源普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调查处理本镇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纠纷;负责组织实施社区、集中安置区污水处理、农村垃圾收集和转运;指导农村农药、化肥使用;负责河道采砂管理工作;负责建筑弃土堆场管理,取缔非法弃土场;承担河长制相关工作,共同推进河湖管理保护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社会事务和文化旅游办公室:负责社会事业、文化旅游领域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的贯彻落实;负责制定社会事业、文化旅游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社会事业、文化旅游领域的管理工作;参与本镇事关群众利益的重大事项的决策;负责政务服务的组织、协调、监管工作;负责重大传染病及地方病防治的统筹、组织和协调等;负责人口生育政策的宣传和落实。负责本镇教育、科技、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卫生健康、旅游等工作;负责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的建设、运行、维护和节目的安全播出,制定年度农村公益性文化项目实施计划,开展多种形式的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指导村社区文化、卫生室建设;负责群众卫生健康行为引导,组织开展群众性卫生健康行动;负责旅游产业服务项目、品牌、产品宣传推广等工作;配合区级相关部门做好文化、新闻、旅游市场的日常服务工作,发现违规及时上报;负责民族民间文化的收集、整理和文物的宣传保护;做好旅游景区、景点、农家乐等的指导协调工作;组织、指导、协调本辖区物业管理活动。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民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承担本镇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的救助供养、医疗救助、临时救助、流浪乞讨人员和家庭困难的重度精神病人生活救助工作;负责本镇特困供养机构的管理工作;负责本镇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工作,指导本镇村民委员会开展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和村务公开工作;负责本镇殡葬改革推进工作;负责老年人福利和特殊困难老年人救助、帮扶和关爱工作;贯彻执行残疾人福利政策,负责本镇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调查、审核、上报及发放工作;负责本镇儿童福利、孤弃儿童保障、儿童救助保护工作,承担农村留守儿童关爱服务工作和困难儿童保障工作;负责城乡社区协商工作;负责对达不到登记条件的社区社会组织的管理;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社会治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主要承担平安建设、安全稳定、社会治理和综合行政执法等工作职能。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组织协调工作;负责职业健康、信访维稳、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社区矫正、防邪等工作;牵头负责综治工作平台的日常协调管理工作。

贯彻执行关于信访工作的法律法规,负责落实领导批示交办和区信访局转交办的信访事项;负责协调处理群众进京和到省、到市、到区的集体上访和非正常上访,综合协调处理跨区域的重要信访问题;负责接待上访群众,协调处理群众来信、网络信访和网络投诉;负责集中接访的组织协调工作。

负责统筹协调指挥本辖区内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组织联络协调各相关条线的执法、监督队伍;负责承担信息汇总、综合研判、流转督办等工作。

构建统一的网格化工作体系,全面推进多网合一负责辖区综合指挥管理平台的日常管理、运行维护和数据统计分析工作;负责推动乡村网格化管理和区级工作部门协调联动;负责对吹哨调度事项及市民服务热线等各类渠道反映问题的受理、分派、督促落实和回访反馈并向区级相关部门提出相关事项承办结果的考核评价建议;负责村社区网格员培训管理和业绩考核等工作;完成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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