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1.宣传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执行区委、区政府的决议、决定,协调辖区内社会单位,团结、组织党员和群众,保证党和政府各项任务顺利完成。

2.组织实施街道、村(居)经济社会发展建设规划,加强城市建设管理。

3.负责街道财政预决算和收支管理,进行财务审计和有关项目统计。

4.督促辖区内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的日常管理工作,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5.制定本辖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规划并组织落实,加强外来人口管理,维护老年人、妇女、未成年人和残疾人的合法权益;开展社会救济、社区服务、离退休人员管理、拥军优属、征集兵员以及殡葬管理工作。

6.加强村(居)服务设施的基础建设,指导村(居)委会工作,提高村(居)委会自治能力,发挥村(居)委会作用。

7.开展群众文化、体育活动和社区教育、卫生工作,普及科学常识,对村(居)民进行法制和社会公德教育;组织单位和居民参与社会公益活动,建设社会主义精神文明。

8.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防空、防汛、防水、防震、交通管理、抢险救灾工作。

9.及时向区委、区政府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办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事项,做好为群众服务工作。

10.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构领导:

    党工委书记

主持党委全面工作。

屈伟文    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主持办事处全面工作。直管审计、艾滋病防治工作。

    党工委委员、人大工委主任

主持人大工委全面工作,协助负责重大项目协调工作、重点工程(重点项目的征地、拆迁、安置等)、水电气、通讯等工作。完成党工委交办的其他工作。联系城乡建设和生态环保办公室、龙门开发公司、天然气公司、水厂、供电所、移动、电信、联通公司。

负责分管领域、联系村(社区)的党建、意识形态、廉政建设、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信访维稳等工作。

      党工委副书记、组织委员

负责党建、组织、人事、机构编制、干部管理(老干部、驻村工作队管理)、人才、机关事务管理、社会工作、档案管理后勤管理、保密机要、目标绩效督查督办、巡察整改、工会、信息公开发改(固定资产投资、粮食和物资储备)、项目管理、乡村振兴、脱贫攻坚成果巩固、农业农村(农业统计、集体资产、资源)、畜牧、水利(防汛抗旱)、河长制、乱搭乱建巡查(农村)、后扶移民等工作。协助办事处主任分管审计工作。完成党工委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党建工作办公室、党政综合办公室公室乡村振兴和文化旅游办公室、农业服务中心。

负责分管领域、联系村(社区)的党建、意识形态、廉政建设、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信访维稳等工作。

孔维佳    党工委副书记、纪工委书记

负责纪检监察(反腐败、作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干部纪律监督等工作。完成党工委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纪检监察室

负责分管领域、联系村(社区)的党建、意识形态、廉政建设、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信访维稳等工作。

   党工委副书记

负责招商引资、民营经济商务、经济合作和外事等工作。协助负责行政效能、地方志、关工委、社团(老协、老体协、老年大学、诗书画社等工作联系党政综合办公室、经济发展和财政办公室。

负责分管领域、联系村(社区)的党建、意识形态、廉政建设、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信访维稳等工作。

      党工委委员、宣传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负责宣传、思想政治建设、意识形态、网络舆情、对外宣传、精神文明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等工作。完成党工委交办的其他工作。联系党建工作公室党政综合办公室、城乡建设和生态环境办公室

负责分管领域、联系村(社区)的党建、意识形态、廉政建设、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信访维稳等工作。

刘显兵    党工委委员、政法统战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负责政法、维稳、信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反邪教、大调解、司法、普法、依法治理、政协、统战、民族、宗教、侨务、对台和工商联、平安创建、民政(残联)等工作。完成党工委交办的其他工作。联系社会治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党政综合办公室派出所、司法所、法庭

负责分管领域、联系村(社区)的党建、意识形态、廉政建设、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信访维稳等工作。

易朝中    党工委委员、人武部长、办事处副主任

负责人民武装建设、国防动员、征兵和民兵预备役城市管理、环境卫生、综合行政执法(违规搭建整治)、财政、金融、政府采购、国有资产管理等工作。完成党工委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经济发展与财政办公室。联系党政综合办公室、社会治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负责分管领域、联系村(社区)的党建、意识形态、廉政建设、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信访维稳等工作。

  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负责文化、广播电视、知识产权、新闻出版、旅游、教育、科普(全民科学素质提升)、体育、卫生健康(中医药管理、疾病预防控制)、红十字、妇联等工作。协助办事处主任分管艾滋病防治工作。完成党工委交办的其他工作。联系党政综合办公室、乡村振兴和文化旅游办公室、广电公司、辖区内医院、学校。

负责分管领域、联系村(社区)的党建、意识形态、廉政建设、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信访维稳等工作。

   办事处副主任

负责城乡建设自然资源(国土、规划、林业)、地质灾害防治等工作。完成党工委交办的其他工作。联系城乡建设和生态环境办公室、建管所、自规所。

负责分管领域、联系村(社区)的党建、意识形态、廉政建设、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信访维稳等工作。

    办事处副主任

负责工业企业(含工业统计)、安全生产、交通运输、应急管理防汛)、消防、市场监督管理、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团工委等工作。完成党工委交办的其他工作。分管应急管理和消防工作办公室。联系市监所、辖区工业企业、金融机构

负责分管领域、联系村(社区)的党建、意识形态、廉政建设、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信访维稳等工作。

    便民服务中心主任

主持便民服务中心工作,负责行政审批、政务服务、便民服务、惠民帮扶、新时代文明实践等工作。完成党工委交办的其他工作。联系党建工作办公室、党政综合办公室

负责分管领域、联系村(社区)的党建、意识形态、廉政建设、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信访维稳等工作。

    社会事业服务中心主任

主持社会事业服务中心工作。负责社区治理、物业管理、公租房保障管理、还房办证、退役军人事务、医保、就业、劳动保障、人口生育等工作。完成党工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分管领域、联系村(社区)的党建、意识形态、廉政建设、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信访维稳等工作。

机构设置:

一、综合办事机构及挂牌机构

1.党建工作办公室牵头负责本街道党的建设工作,负责宣传思想工作、基层组织建设、意识形态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等工作;负责基层治理工作;研究、指导区域内党组织的设置和调整工作;统筹村(社区)党建、机关党建、两新党建、行业党建、区域化党建互联互动;负责指导、管理、监督、考核区域内基层党组织的党建工作;负责村(社区)班子建设,指导村(社区)党组织换届工作,指导村(社区)党组织活动阵地标准化建设;负责指导区域内党员发展、教育管理、党内创先争优、表彰激励关怀等工作;负责党务公开工作;完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2.党政综合办公室负责上级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落实工作;负责机关的综合协调、政策调研、督促检查工作;负责机关公文运转、机要保密、印章管理、档案管理、史志编纂及后勤保障服务等工作;监督实施机关内部各项规章制度;负责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工作;负责机构编制、人事、人才和老干部等工作;负责统战、侨务、民族宗教、台湾事务、港澳事务等工作;承担人大、政协、人民武装和工、青、妇、科协等群众团体工作;统筹协调涉及街道多部门协同解决的综合性事项;负责辖区内实行属地管理的派驻机构的日常管理和考核评价等工作;完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3.经济发展和财政办公室:负责编制财政预、决算负责街道财政收支及资产管理负责财政信息公开工作负责落实国家强农惠农政策,负责各项强农惠农资金的审核、拨付、使用、公开等管理负责向上争取项目资金申报的初审、汇总、上报负责国有资产管理、对下属单位和村级财务培训等其他职能指导集体经济的财务管理;负责农业农村经济、工商经济、统计、财政领域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负责制定经济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制定农业农村经济、工业经济、商贸流通业等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组织、管理、开展本街道的统计工作,依法实施统计调查和各类普查完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4.应急管理和消防工作办公室: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食品安全、消防安全等领域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定。组织制定和完善本地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食品安全、消防安全等方面的规章制度,拟定年度工作计划。督促辖区企业、单位、组织加强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食品安全、消防安全管理,落实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食品安全、消防安全责任制。负责拟定各类应急预案和消防预案。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食品安全、消防领域的宣传教育培训、隐患排查、监督管理、督促整改、上报处置等工作。负责基层消防安全责任落实,统筹基层应急消防力量,对易发现、易处置的公共场所消防安全隐患开展日常排查,发现问题及时制止并上报;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做好群众性消防工作,指导社区做好无物业公司管理的小区的消防安全管理。按权限负责辖区安全生产、抗震救灾、防汛抗旱、地质灾害、消防安全、道路交通安全、交通运输安全、旅游安全、森林防(灭)火、生态环境事件、公共卫生事件、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农产品安全事件、动物疫情事件、生产运行保障事件、影响市场稳定事件、金融突发事件、涉外(含港澳台)安全事件、社会舆情突发事件等各类应急处置工作。负责组织应急和消防力量,定期开展演练,做好应急救援准备。负责救灾款物的统筹发放工作,做好应急、消防设备和物资储备;按权限负责农村公路运输及客运站安全监管,负责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及渡口管理。组织开展对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工贸、砂石堆码场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的经常性检查,对发现的重大隐患和问题及时上报并督促整改,消除事故隐患。按权限履行电动自行车、休闲渔业、电竞酒店等新兴行业领域属地安全管理职责;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工作机制,组织力量协助监管部门开展食品生产经营各环节安全巡查和隐患排查;负责本辖区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的信息统计与报告、安全隐患排查、协助执法、宣传教育等工作,配合行政主管部门及时开展专项整治,查处辖区内无证生产经营、制假售假食品违法行为;加强学校食堂、农家乐、民间厨师登记备案、农村(社区)自办群体性宴席申报备案管理工作,预防群体性食品安全事件发生,及时上报并协助处理食品安全事故;协助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样品采集和食源性疾病调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日常监督管理,受理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并按照职责权限及时处理;根据相关规定建立各类登记备案制度。负责定期召开有关部门参加的联席会议,综合辖区应急管理、安全生产、防灾减灾救灾、食品安全、消防安全等情况,及时向街道党工委、办事处汇报,为领导决策提供依据;完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5.城乡建设和生态环境办公室:负责城乡建设、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领域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的贯彻落实;参与涉及街道的国土空间规划、生态环境保护和公共服务设施布局等规划;负责制定村镇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自然资源保护、植树造林、村容街貌、老旧危楼、建筑施工企业等综合管理工作;负责农村公路建设管理;负责公租房保障管理工作;按规定负责辖区内的房屋、市政工程的质量、安全管理;负责辖区内市政基础设施和辖区内新村集聚点基础设施建设管理;负责辖区内农村住房的建设管理;负责监督辖区内规模以上建设项目执行基本建设程序;负责辖区内违法违规建设行为的初核并移送区级相关职能部门处理。负责辖区内生态建设、生态环境保护、环境污染治理、网格化环境监管等工作;加强环境隐患排查,负责固体废物污染、大气污染、小流域污染、土壤污染、畜禽养殖面源污染等防治工作;负责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负责饮用水地保护、入河捧污口摔查整治;参与污染源普查工作;会同有关部门调查处理辖区内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纠纷;负责组织实施社区、集中安置区污水处理、农村垃圾收集和转运;指导农村农药、化肥使用;负责河道采砂管理工作;负责建筑弃土堆场管理,取缔非法弃土场;承担河长制相关工作,共同推进河湖管理保护工作;完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6.乡村振兴和文化旅游办公室: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农业农村、乡村振兴、文化旅游、扶贫开发方面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负责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美丽乡村建设负责制定乡村振兴和文化旅游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和改革工作负责加大农村宅基地和住房建设管理的法规宣传和教育,加强对宅基地申请、审批、使用的全程监管,落实宅基地申请审查到场、批准后丈量批放到场、住宅建成后核查到场等三到场要求指导村级组织完善宅基地民主管理程序,探索设立村级宅基地协管员积极引导和鼓励农民由散居向适度集中居住、由一般村向中心村、由小自然村向大自然村集聚。切实改进农村建房模式,促进集约节约利用土地,全面推行三统一统一规划选址、统一建筑风格、统一建设管理的建房模式按川北民居风格,全面推广排屋式和多层公寓式建房,严格控制独立式住宅建设依照国家建设档案管理的规定积极参与建立健全区、乡镇、村三级互联互通的农村宅基地审批管理档案及电子档案数据库”“农村住房建设档案及电子档案数据库,实现补齐短板、提高实效、规避管理漏洞的农村宅基地审批和农村住房建设网络化管理体系制止违法违规用地建房,切实保护好耕地红线开展农村宅基地动态巡查,及时发现和处置涉及宅基地的各类违法行为,防止产生新的违法违规占地现象,按程序征求林业、水利、电力等部门相关意见。负责制定农业农村等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农业资源的开发利用、农田水利设施建设与管理等工作负责永久基本农田、高标准农田保护管理一事一议项目、水利、气象等有关工作的协调管理负责农业农村、乡村振兴、文化旅游、扶贫开发方面的项目立项、财评、审计等工作;负责辖区内教育、科技体育、卫生健康等工作;指导村社区卫生室建设负责群众卫生健康行为引导,组织开展群众性卫生健康行动完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7.社会治理和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负责平安建设安全稳定、社会治理相关工作,具体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组织协调工作;负责职业健康、信访维稳、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社区矫正、防邪等工作负责综治工作平台的日常协调管理工作负责贯彻执行关于信访工作的法律法规,负责落实领导批示交办和区信访局转交办的信访事项负责协调处理群众进京和到省、到市、到区的集体上访和非正常上访,综合协调处理跨区域的重要信访问题负责接待上访群众,协调处理群众来信、网络信访和网络投诉负责集中接访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构建统一的网格化工作体系,全面推进多网合一负责辖区综合指挥管理平台的日常管理、运行维护和数据统计分析工作负责推动街道网格化管理和区级工作部门协调联动负责对吹哨调度事项及市民服务热线等各类渠道反映问题的受理、派、督促落实和回访反馈并向区级相关部门提出相关事项承办结果的考核评价建议负责社区网格员培训管理和业绩考核等工作负责统筹协调指挥本辖区内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组织联络协调各相关条线的执法、监督队伍负责承担信息汇总、综合研判、流转督办等工作完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直属事业机构及挂牌机构

1.便民服务中心(新时代文明实践所):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的各项管理制度;负责窗口工作人员的管理、培训和考核工作负责组织推动区人民政府下放授权给街道办事处办理的所有行政许可审批、公共服务和便民服务、惠民帮扶事项等进驻中心,全面实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指导窗口为办事群众提供方便、快捷、优质、高效、规范、廉洁的服务;负责组织、协调街道办事处政务公开工作;负责受理办事群众对窗口及其工作人员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办事效率等方面的投诉;负责指导村社区便民服务代办站工作;负责辖区内党员群众的日常组织、协调、联络和服务工作为辖区内的党组织、党员及有需求的单位和群众提供各类服务和资源保障负责做好流动党员接收、服务等事务负责新时代文明实践工作加强新时代文明实践志愿者管理,做好文明实践志愿者的招募培训、组织引导、嘉许激励、权益保障等工作拓展志愿服务种类和服务项目,组织开展各类政策宣传和志愿服务活动,褒善贬恶、移风易俗,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完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2.社会事业服务中心:负责社会事业领域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的贯彻落实负责制定社会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社会事务领域工作参与本辖区内事关群众利益的重大事项的决策负责政务服务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重大传染病及地方病防治的统筹、组织和协调等人口生育政策并做好相关宣传工作;辖区基层群众自治建设和社区治理工作负责社区规范化建设,指导社区管理与服务工作负责指导社区的社会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和事务公开工作,指导和谐社区创建按照有关规定,组织、指导、协调本辖区物业管理活动负责辖区社区工作者队伍的指导、教育和培训负责社会组织建设社区志愿者队伍建设退役军人有关政策法规、先进典型事迹宣传和舆论引导工作负责做好关系转接、联络接待、困难帮扶、信息采集、情况反馈、立功喜报、悬挂光荣牌和八一、春节等重要节日及重大变故走访慰问等具体事务;负责搭建退役军人政策咨询、帮扶援助、沟通联系、学习交流平台等工作负责指导村社区退役军人服务站工作就业、医疗、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及政策,负责辖区内相关宣传和咨询承担辖区内城乡劳动职业培训、就业和再就业服务等工作负责辖区内城乡居民社会保障经办服务工作负责辖区内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基金征缴及参保人员信息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劳动关系协调、劳动者权益维护工作承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人员的培训、劳务输出和就业服务,企事业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服务;负责农村人才资源开发工作负责农民工服务平台的管理,承担农民工信息的收集、录入统计上报工作负责就业创业扶持政策宣传,引导农民工返乡下乡创业负责农民工技能培训和返乡下乡就业创业服务性工作负责开展走访慰问,志愿服务等活动协助做好典型的选树和示范的评选协助做好农民工维权、劳动保障、社会生活等服务性工作;完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3.农业服务中心:负责农业、林业、水务等综合服务工作。负责农业和林业生产技术指导与服务负责新品种、新农具的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服务负责农作物和林木病虫害及农业灾害的监测、预报防治和处置承担动植物防疫工作负责农作物苗情监测和农产品生产过程中的质量安全检测、监测和强制性检验负责农业资源、林业资源、水资源、生态环境和农业投入品使用监测负责农业公共信息和培训教育服务负责小型水利工程的运行和维护负责完成病害水库除险加固负责水资源管理和防汛抗旱技术服务、水土保持的预防及水土流失的治理参与农机耕道的规划、建设负责组织农机进行抗灾抢险和跨区域农机作业、农机安全检查和事故的预防、报告和处理负责农村公路设施保护等工作依法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服务和宣传、培训负责农业投入品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管理服务,建立生产经营主体档案并开展信用评级督促指导生产者依法建立农产品生产记录,实施包装标识、质量检测、产地准出、追溯管理、召回处置等制度负责农产品生产经营巡查,建立监管巡查记录。受理农产品质量安全投诉举报协助区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开展执法监管和案件查处工作督促农业投入品经营者按规定建立经营档案,依法经营指导实施标准化生产监督生产经营者守法生产经营,发现违规违法行为,及时督促整改并报告区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查处。完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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