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落实国家政策,严格依法行政,发挥经济管理职能,加强政策引导,制定发展规划,服务市场主体和营造发展环境,搞好市场监管,大力促进社会事业发展,发展乡村经济、文化和社会事业,提供公共服务,维护社会稳定,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执行本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国家行政机关的决定和命令,发布决定和命令。

执行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预算,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经济、教育、科学、文化、卫生、体育事业和财政、民政、公安、司法行政、计划生育等行政工作。

保护社会主义的全民所有的财产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保护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财产,维护社会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

保护各种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保障少数民族的权利和尊重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

办理上级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领导:

许栩(兼任都京街道党工委书记)

主持党工委全面工作。

杨汉津(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主持办事处全面工作。联系临江村。

孙维剑(党工委委员、人大工委主任)

主持人大工委工作。联系还房和拆迁工作、朱凤山社区。

负责分管领域的党建工作、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信访稳定、项目建设等工作。

苟银(党工委副书记、组织委员)

协助书记分管党建、机构编制、干部人事、人才、老干部、科协、关心下一代、工会、档案、保密、机关内务、巡察整改、后勤保障及采购、目标绩效考核、“五个一”帮扶及党工委交办的其他工作。联系政协工作、党政综合办、党建办、金融社区、都京社区。

负责分管领域的党建工作、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信访稳定、项目建设等工作。

罗武(党工委副书记、纪工委书记)

主持纪工委和监察室工作。分管纪检监察、党风廉政建设、反腐败、巡察、作风建设及党工委交办的其他工作。联系永安村。

负责分管领域的党建工作、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信访稳定、项目建设等工作。

王欣(党工委委员、宣传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协助书记分管宣传、意识形态、网络舆情、中心组理论学习、对外宣传、精神文明建设、乡风文明建设、信息、地志、年鉴、政务公开、共青团、妇女、协助主任分管优化发展环境、企业、工商联、市场监管、招商引资、固定资产投资、文广旅及党工委交办的其他工作。联系永兴村。

负责分管领域的党建工作、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信访稳定、项目建设等工作。

梁小兵(党工委委员、政法统战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协助书记分管政法、依法治区、信访稳定、综治、统战、外事侨务、宗教、防邪、禁毒、扫黑除恶、平安建设及党工委交办的其他工作;协助主任分管财政、审计工作。联系依法治理办公室、财政所、红旗坝社区。

负责分管领域的党建工作、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信访稳定、项目建设等工作

巫召平(党工委委员、武装部长兼副主任)

负责武装工作、协助主任分管行政执法、城管、生态环保、环卫、“散乱污”企业整治及党工委交办的其他工作。联系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城管执法大队、永丰村。

负责分管领域的党建工作、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信访稳定、项目建设等工作。

侯钦文(党工委委员、办事处副主任)

协助主任分管农业、乡村振兴、水务、海事、畜牧、气象、防汛抗旱、土地流转、河长制、渔业、集体经济、农业保险、供销、厕所革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宅基地审批、村居财务、统计、农产品质量及党工委交办的其他工作。联系农业服务中心、乡村振兴和经济发展办公室、青林村。

负责分管领域的党建工作、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信访稳定、项目建设等工作。

黎奕彤(办事处副主任)

协助主任分管民政、残联、交通、防灾减灾、地灾防治、城市供水供气、电力通信、应急管理、自然资源和规划、城建、公租房建设及党工委交办的其他工作。联系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公室(安办、食安办)、自规所、城建所、庙儿嘴社区。

负责分管领域的党建工作、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信访稳定、项目建设等工作。

李久彦(办事处副主任)

协助主任分管教育、体育、科技、卫生健康、红十字会、劳动保障、“放管服”工作、保险(医保、社保)、农民工服务、高坪三小建设及党工委交办的其他工作。联系公共事业服务中心(退役军人服务站)、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农民工服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便民服务站)、红都社区。

负责分管领域的党建工作、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生态环境、信访稳定、项目建设等工作。

机构设置:

党政办

负责上级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落实工作;负责机关的综合协调、政策调研、督促检查工作;负责机关公文运转、机要保密、印章管理、档案管理、史志编纂及后勤保障服务等工作;监督实施机关内部各项规章制度;负责会议决定事项的督办工作;负责机构编制、人事、人才和老干部等工作;负责统战、侨务、民族宗教、台湾事务、港澳事务等工作;承担人大、政协、人民武装和工、青、妇、科协等群众团体工作;统筹协调涉及街道需多部门协同解决的综合性事项;负责辖区内实行属地管理的派驻机构的日常管理和考核评价等工作;完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党建办

牵头负责本街道党的建设工作,负责宣传思想工作、基层组织建设、意识形态工作、精神文明建设、党风廉政建设和纪检监察等工作;负责基层治理工作;研究、指导区域内党组织的设置和调整工作;统筹村(社区)党建、机关党建、“两新”党建、行业党建、区域化党建互联互动;负责指导、管理、监督、考核区域内基层党组织的党建工作;负责村(社区)班子建设,指导村(社区)党组织换届工作,指导村(社区)党组织活动阵地标准化建设;负责指导区域内党员发展、教育管理、党内创先争优、表彰激励关怀等工作;负责党务公开工作;完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财政所

负责财政领域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负责编制财政预、决算;负责街道财政收支及资产管理;负责财政信息公开工作;负责落实国家强农惠农政策,负责各项强农惠农资金的审核、拨付、使用、公开等管理;负责向上争取项目资金申报的初审、汇总、上报;负责国有资产管理、对下属单位和村级财务培训等其他职能;指导集体经济的财务管理;完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综合行政执法办公室

负责统筹协调指挥本辖区内城市管理等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组织联络协调各相关条线的执法、监督队伍;负责承担信息汇总、综合研判、流转督办等工作;完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社会事务办公室

负责社会事业领域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的贯彻落实;负责制定社会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社会事务领域的管理工作;参与本辖区内事关群众利益的重大事项的决策;负责政务服务的组织、协调、监管工作;负责重大传染病及地方病防治的统筹、组织和协调等;负责人口生育政策的宣传和落实;完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乡村振兴和经济发展办公室

负责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美丽乡村建设;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及省、市、区关于扶贫开发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并组织实施;负责农业农村、工商经济领域等方面的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贯彻落实;负责制定经济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制定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业经济、商贸流通业等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农业资源的开发利用、农田水利设施建设与管理等工作;负责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管理;承担动植物防疫、“一事一议”项目、水利、气象等有关工作的协调管理;负责组织、管理、开展本街道的统计工作,依法实施统计调查和各类普查;完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社会治理和应急管理办公室

主要承担平安建设、安稳定、应急管理等工作职能。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组织协调工作;负责职业健康、信访维稳、人民调解、安置帮教、社区矫正防邪等工作;牵头负责综治工作平台的日常协调管理工作;负贯彻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规定;负责组织制和完善本地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督促所辖企业、单位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负责辖区内抗震救灾、防汛抗旱、地质灾害、消防安全、森林防火灭火工作及生态环境事件、公共卫生事件、食品药品安全事件、动(植)物疫情事件、道路交通安全、交通运输安全、旅游安全、生产运行保障事件、影响市场稳定事件、金融突发事件、社会舆情突发事件等应急处置工作;负责农村公路运输及客运站安全监管;负责水上交通安全管理及渡口管理;根据相关规定建立各类登记备案制度。组织开展对道路交通、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和烟花爆竹、非煤矿山、工贸、砂石堆码场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的经常检查,对发现的重大隐患和问题,要及时上报,督促整改,消除事故隐患。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工作机制,组织力量协助监管部门开展食品生产经营各环节安全巡查和隐患排查;负责本辖区食品小作坊、小经营店及摊贩的信息统计与报告、安全隐患排查、协助执法、宣传教育等工作;配合行政主管部门及时开展专项整治,查处辖区内无证生产经营、制假售假食品违法行为;加强学校食堂、农家乐、民间厨师登记备案、农村自办群体性宴席申报备案管理工作,预防群体性食品安全事件发生,及时上报并协助处理食品安全事故;协助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样品采集和食源性疾病调查;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日常监督管理;受理农产品质量和食品安全投诉举报,并按照职责权限及时处理;完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农业服务中心

负责农业、林业、水务等综合服务工作。负责农业和林生产技术指导与服务;负责新品种、新农具的引进、试验、示范和推广服务;负责农作物和林木病虫害及农业灾害的监测、预报防治和处置;负责农作物苗情监测和农产品生产过程中的质量安全检测、监测和强制性检验;负责农业资源、林业资源、水资源、生态环境和农业投入品使用监测;负责农业公共信息和培训教育服务;负责小型水利工程的运行和维护;负责完成病害水库除险加固;负责水资源管理和防汛抗旱技术服务、水土保持的预防及水土流失的治理;参与农机耕道的规划、建设;负责组织农机进行抗灾抢险和跨区域农机作业、农机安全检查和事故的预防、报告和处理;负责农村公路设施保护等工作。依法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服务和宣传、培训;负责农业投入品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农产品生产经营主体管理服务,建立生产经营主体案并开展信用评级;督促指导生产者依法建立农产品生产记录,实施包装标识、质量检测、产地准出、追溯管理、召回处置等制度;负责农产品生产经营巡查,建立监管巡查记录;完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贯彻执行就业、医疗、社会保障法律法规及政策,负责辖区内的相关宣传和咨询;承担辖区内城乡劳动职业培训、就业和再就业服务等工作;负责辖区内城乡居民社会保障经办服务工作;负责辖区内城乡居民医疗保障基金征缴及参保人员信息管理工作;负责辖区内劳动关系协调、劳动者权益维护工作;承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和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人员的培训、劳务输出和就业服务,企事业退休人员的社会化管理服务;负责农村人才资源开发工作;完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公共事业服务中心

负责辖区内教育、科技、文化、体育、广播电视、卫生健康、旅游等服务工作;负责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的建设、运行、维护和节目的安全播出,制定年度农村公益性文化项目实施计划,开展多种形式的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指导村(社区)文化、卫生室建设;负责群众卫生健康行为引导,组织开展群众性卫生健康行动;配合区级相关部门做好文化、新闻、旅游市场的日常服务工作,发现违规及时上报;负责民族民间文化的收集、整理和文物的宣传保护;做好旅游景区、景点、农家乐等的指导协调工作;完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便民服务中心

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的各项管理制度;负责窗口工作人员的管理、培训和考核工作;负责组织推动区人民政府下放授权给街道办事处办理的所有行政许可(审批)、公共服务和便民服务、惠民帮扶事项等进驻中心,全面实行一窗受理、集成服务;指导窗口为办事群众提供方便、快捷、优质、高效、规范、廉洁的服务;负责组织、协调街道办事处政务公开工作;负责受理办事群众对窗口及其工作人员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办事效率等方面的投诉;负责指导村(社区)便民服务代办站工作;完成街道党工委、办事处交办的其他工作。

智能问答

新媒体矩阵

微信

微博

无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