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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机构
高坪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成文日期
2022-11-18

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南充市高坪区“十四五”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的通知

时间:2022-11-18 | 来源:高坪区人民政府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各区部门、有关单位:

《南充市高坪区“十四五”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南充高坪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11月17日

南充市高坪区“十四五”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建设规划

目 录

一章 发展基础 

第二章 总体要求 

第一节 指导思想 

第二节 基本原则 

第三节 主要目标 

第三章 主要任务 

第一节 完善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 

第二节 持续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供给 

第三节 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均衡发展 

第四节 促进公共法律服务多元化专业化 

第四章 健全实施保障 

第一节 加强党的领导 

第二节 强化工作保障 

第三节 强化人才保障 

第四节 强化监测评估 

第五节 强化宣传引导 

公共法律服务是政府公共职能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举措,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基础性、服务性和保障性工作。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决策部署,切实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意见》《四川省“十四五”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南充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南充市“十四五”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有关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编制本规划。

第一章 发展基础

十三五”期间,在区委、区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坚强领导下,全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持续加强,覆盖城乡、功能完备、便捷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基本建成,人民群众的法治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持续提升。

覆盖城乡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基本建成。实体平台建设逐步完善,网络平台服务能力稳步提升。全区已建成区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1个,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站19个,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224个,实现区、乡、村三级全覆盖。高标准完成阵地建设,完成19个规范化司法所立户列编,8个派出所实现“公调对接”全覆盖。法律服务队伍不断壮大,全区共有律师事务所2家,律师17;公证机构1家,公证员3名;法律服务所7家,基层法律工作者15名,服务供给基础不断夯实。

公共法律服务信息化建设初具基础。升级“12348”法律服务热线平台,优化平台服务功能,形成平台统一受理、司法所和法律服务机构具体承办、整体联动的工作机制。积极组织律师、公证、法律援助、人民调解、民商事仲裁等多种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入四川省“12348”法网提供公共法律服务。提供便民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加大公共法律服务便民力度,通过打造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微信平台,推送各种普法信息,为群众在线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机构咨询、法律文书模板下载等法律服务,极大提升了群众办事效率。

公共法律服务产品供给能力稳定提升。根据司法部统一部署,推进“互联网+公证”服务,开通线上办证平台,鼓励公证机构采用巡回办证、远程视频等方式提供公证服务。扎实推进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开展为农民工讨薪专项行动,全区共设立各类职工维权工作站11个,帮助农民工讨回欠薪近千万,成立“高坪区退役军人法律服务工作站”,切实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健全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全区共设立各级各类人民调解委员会251个,建成专业性行业性人民调解组织8个,办理人民调解案件9537件,调解成功率达到99.6%。“一镇一特色、一部门一亮点”法治文化品牌建设工程特色凸显,大力实施“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培养法律明白人962名,实现了“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全覆盖。

公共法律服务行业亮点纷呈。在区人民法院设立诉前律师调解室,在区检察院设立律师值班室,安排区属律师轮流值班,联合区检察院、区属律师事务所构建三方联席机制,推进律师与检察官良性互动,共建法律职业共同体。有效调处化解矛盾纠纷,保障社区稳定和睦。成功创建1个省级“枫桥式司法所”,1个省级“五星级”调解委员会,4个市级“优秀人民调解委员会”,2名人民调解员被评选为“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6名人民调解员被评为“全市优秀人民调解员”。

尽管我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取得明显成效,但与现代化区域中心城市建设要求相比,仍存在短板差距:公共法律服务管理机制不够健全,标准体系尚未建立;公共法律服务基础保障有待完善,人员、经费等配套不成熟;全区基层法律服务供给不平衡,法律服务资源多在城市,农村地区资源较匮乏;公共法律服务队伍整体水平不高,复合型人才和涉外法律专业人才匮乏;公共法律服务信息化建设滞后,服务精准性有待提高;公共法律服务社会化程度不够高,社会力量参与不足。

第二章 总体要求

第一节 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及省委、市委、区委决策部署,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法律服务需求为根本追求,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第二节 基本原则

坚持统筹协调。健全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公共法律服务工作新格局。压实各级政府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主体责任,落实各项任务要求,推动全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与经济社会协同发展。

坚持服务人民。始终把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为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便捷的公共法律服务,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全体人民。

坚持改革创新。深入推进各项法律服务改革,丰富服务内容,拓展服务路径。适应“互联网+”新形势,充分运用科技手段,推动公共法律服务模式创新,积极构建智能化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

第三节 主要目标

2025 年,全面建成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智能精准的全业务、全时空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实现服务设施全面覆盖,服务网络互联互通,服务供给持续优化,服务能力全面提升,服务保障更加坚实,加快建成公共法律服务强区,为 2035年基本形成与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基本建成目标相适应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奠定坚实基础。

1“十四五”时期高坪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主要发展指

类 别

指 标

2020年情况

2025年目标

1.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

规范化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个)

1

1

2.普法依法治理

法治文化阵地覆盖率(%)

区级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覆盖率(%)

100

100

乡镇(街道)宪法或民法典主题阵地覆盖率(%)

5

100

村(社区)骨干“法律明白人”数量(人)

1

5

村民小组(小区楼栋)普通“法律明白人”培养率(%)

30

100

3.法律援助

法律援助经费纳入本级政府预算率(%)

80

100

4.人民调解

全区专职人民调解员数(名)

0

38

5.律师法律服务

每万人拥有律师数(名)

0.7

2.0

6.公证服务

标准化公证机构覆盖率(%)

0

100

第三章 主要任务

第一节 完善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

完善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构建以区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为枢纽、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站为支撑、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室为基础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做优做强做实区、乡、村三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打造辐射周边区域的公共法律服务示范区。全面提升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服务能力,具备提供综合服务、统筹调配资源、指导监管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平台运行等职能,将其打造成区域公共法律服务综合枢纽和指挥协调平台。强化乡镇(街道)、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站(室)服务群众的主阵地作用。以司法所规范化建设为依托,推动乡镇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与司法所一体规划、一体建设、资源共享。深入推进乡镇行政区划和村级建制调整改革后的公共法律服务站(室)调整、巩固、提升,强化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服务指引功能,不断补齐乡村公共法律服务短板。

完善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平台建设。依托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和乡镇(街道)、村(社区)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室)等现有资源,加大“12348”热线平台推广使用,承接“12348”热线平台办的法律服务事项。拓宽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平台的法律咨询、纠纷调解、法治宣传、法律援助、服务投诉等综合性服务功能。

完善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建设。推进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与业务办理系统深度对接,健全完善市、区两级公共法律服务网数据对接、业务联动机制,实现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互联互通。推进公共法律服务网络平台向基层延伸,打造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微信平台,为广大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法治宣传、法律服务机构及从业人员基本信息查询和导航等在线公共法律服务。

加快实体、热线、网络平台融合发展。统筹三大平台各类法律服务资源,建立精准的供需匹配机制,促进服务工单高效流转,形成“统一受理、统一指挥、统一调度、统一反馈”的服务闭环,运用统一的监管模式和监管标准对三大平台服务事项进行全流程动态监督,实现三大平台互联互通、融合发展。

加强公共法律服务科技信息化建设。推进现代信息技术与公共法律服务深度融合,深化律师、公证、人民调解、法律援助、远程会见、综合指挥等智慧应用建设,推进公共法律服务“网上办、指尖办、掌上办”。支持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技术在公共法律服务领域的深度集成应用与推广,充分应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技术,全面汇聚、整合各类公共法律服务数据,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与立法、执法、司法、普法数据共享、互联互通,有效支撑各级业务应用之间的业务协同。乡镇(街道)、村(社区)推广使用公共法律服务自助终端等智能化产品。

专栏1完善公共法律服务基础设施建设

区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提档升级工程。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中心、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村(社)公共法律服务工作室规范化建设,突出综合性、专业性法律服务功能,完善无障碍功能,为群众提供一站式、一门式服务。

公共法律服务科技信息化工程。依托省公共法律服务科技信息化工程,按照省市统一要求,部署应用以“综合应用、基础支撑、数据研判”为核心框架的公共法律服务综合业务一体化平台。完善业务应用,升级建设“高坪司法”和智慧律师、智慧公证、智慧调解等功能应用。

公共法律服务基础设施提档升级工程。在全区建设一批高标准、规范化的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站、室),突出综合性、专业性法律服务功能,完善无障碍功能,为群众提供一站式、一门式服务。

“枫桥式司法所”创建工程。力争省级“枫桥式司法所”覆盖面达到10%以上。

第二节 持续加强公共法律服务供给

围绕培育公民法治意识供给服务。持续抓好《南充市高坪区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贯彻实施,把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体系、国民教育体系、社会教育体系,广泛开展互动型、服务型、创新型普法宣传活动。分级分类制定领导干部学法清单,健全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制度,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考法制度。常态化开展法律进学校“开学第一堂团(队)课”等活动,加强中小学法治副校长的配备,在中小学校、职业学校设立法治课程,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强化“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度,组织法官、检察官、纪检监察干部、行政执法人员、行政复议人员、律师、公证员等开展“以案释法”活动。深化法治文化阵地建设,实现全区至少建成一个法治文化公园(广场),每个乡镇(街道)至少有一个法治讲堂。加强红色法治文化宣传,建设一批法治宣传教育基地。组织开展红色法治文化研究阐发、展示利用、宣传普及、传播交流等活动。

专栏2 提高普法工作质效

宪法学习宣传教育工程。开展“宪法宣传周”等活动。建设一个区级宪法宣传教育基地。

民法典学习宣传工程。成立高坪区“八五”普法暨民法典普法宣讲团,鼓励、支持有条件的地方建设民法典主题公园、广场、长廊。

公民法治素养提升工程。组织编写“八五”普法系列读物,利用四川省国家工作人员学法考法平台,实现我区国家工作人员在线学法考法全覆盖。高标准建设青少年法治教育基地,推动小区法治阵地建设。

法治文化惠民工程。培树法治文化建设先进典型。广泛开展“法治文艺进万家”、法治微视频、微电影大赛等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创建“以案释法”普法微课堂等法治文化传播品牌栏目。完善媒体公益普法机制,制作投播“八五”普法主题公益广告。

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到 2025年全区每个村(社区)有5名以上骨干“法律明白人”,每个村民小组(小区楼栋)至少有1名“法律明白人”。

围绕保障公民合法权益供给服务。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援助法》,落实法律援助责任。健全法律援助保障体系,将法律援助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建立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加强对未成年人、妇女、老年人、残疾人、农民工等重点群体的法律援助。引导法律从业机构和法律从业人员自觉履行社会责任,参与信访接待、突发事件应对处置、清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和民营企业账款等公益性法律服务。

专栏3法律援助提升行动

法律援助机构能力提升工程。全区规范化、标准化法律援助机构建成率达100%。推动乡镇(街道)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与司法所一体规划、一体建设、资源共享。

重点群体法律援助示范工程。为未成年人、妇女、老年人、残疾人、农民工等重点群体开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

围绕基层社会治理供给服务。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依托区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搭建多元化纠纷化解平台,统筹整合调解、公证、法律援助、行政复议等司法行政资源和力量,构建多方参与矛盾纠纷预防调处的化解机制。发挥律师调解作用,完善律师随同领导干部下访和律师参与信访值班工作。实施人民调解能力提升工程。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逐步配齐专职调解员。全面做好社区矫正人员、刑满释放人员的教育管理工作,落实重点帮教对象必接必送和社会救助政策,有效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

专栏4加强基层依法治理

公共法律服务志愿服务工程。建立1支公共法律服务志愿队伍,开展公共法律服务志愿活动。

“智慧矫正中心”建设工程。完成区级“智慧矫正中心”建设。

围绕乡村振兴供给服务。加大对乡村振兴重点帮扶乡镇、村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支持力度,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服务农村产业振兴,为现代农业发展、乡村旅游、农村产权流转等重点领域提供法律服务。服务农民权益保障,加强对脱贫不稳定户、边缘致贫户、因病致贫户等重点群体的法律服务,积极维护新就业形态下农民进城务工人员的劳动保障权益。服务乡村人才振兴,通过招录、聘用、政府购买服务、组建志愿者队伍等方式,充实乡镇司法所公共法律服务力量。实施村(社区)法律顾问巩固提升工程,加强工作经费保障,不断深化法律顾问微信群建设应用,及时响应群众法律需求。鼓励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治理,支持和发展公共法律服务志愿队伍,培育一批公共法律服务志愿者队伍。

专栏5创新升级新时代人民调解工作

人民调解能力提升工程。规范人民调解工作,加强人民调解委员会规范化建设,乡镇(街道)至少各配备专职人民调解员2名,推动有条件的村(社区)配备专职人民调解员。

专业调解组织建设工程。建设一批医疗、房地产、物业、知识产权、金融、保险、新联会、民营企业、总商会等专业行业性调解组织。

第三节 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均衡发展

推动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均衡配置。着眼城乡均衡发展,提高区、乡、村公共法律服务资源配备水平,促进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均衡布局、合理配置、科学组合。通过推动优质法律服务资源下沉、组织开展城乡法律服务机构结对帮扶活动等措施,促进公共法律服务要素和资源合理流动。深入开展公证“最多跑一次”,推广运用在线公证服务,提升公证服务质量和社会满意度。实施公共法律服务志愿服务工程、村(社区)“法律明白人”培养工程,提升农村地区公共法律服务资源配备水平。

着力强化乡村振兴公共法律服务。坚持“乡村振兴.法治同行”理念,加大对乡村振兴重点帮扶乡镇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支特力度,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服务农村产业振兴,为现代农业发展、乡村旅游、农村产权流转等重点领域提供法律服务。服务农民权益保障,积极维护新就业形态下农民进城务工人员的劳动保障权益。

拓宽公共法律服务供给领域。加强退役军人公共法律服务,充分发挥退役军人法律援助工作站职能作用,支持建立退役军人公共法律服务专家库、志愿服务团,打造“老兵调解工作室”“老兵律师团”等退役军人公共法律服务品牌,为退役军人提供优质的公共法律服务。引入社会参与机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加强安置帮教公益性岗位人员配置,建设安置帮教志愿者队伍和安置帮教工作师资库,夯实安置帮教工作队伍基础。推进安置帮教工作信息化建设,升级完善安置帮教管理信息工作系统,与监狱系统、社区矫正系统实现信息共享、业务协同。加强民营经济公共法律服务,整合律师、公证等法律服务资源,组建“民营企业法律服务团”,推进民营企业“法治讲堂”“法治体检”常态化,探索开发套餐式“惠企”法律务品。建立外来企业投诉服务平台,为企业提供投诉申请受理、困难协助处理、法律政策咨询等集成服务。

专栏6公共法律服务拓展工程

安置帮教工作提升工程。建立安置帮教工作师资库,组建1支安置帮教志愿队伍。

乡村振兴公共法律服务提升工程。打造1个乡村振兴公共法律服务站(室)样板。

第四节 促进公共法律服务多元化专业化

为保障党政机关依法行政提供法律服务。建立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公职律师选聘退出机制,推进党政机关、人民团体法律顾问全覆盖。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重大行政决策、行政应诉、行政复议、行政裁决、调解、仲裁等法律事务中的积极作用。全面落实行政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机制,探索组建乡镇(街道)法律事务团队,试点推进乡镇(街道)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工作。引导公证机构在强制执行实施阶段依法提供公证法律服务,监督规范行政执法。

为促进司法公正和社会公平正义提供法律服务。扩大民事、行政法律援助覆盖面,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健全办案机关通知辩护工作机制,完善值班律师工作制度和法律援助参与认罪认罚从宽案件办理工作制度,推进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对不服司法机关生效裁判、决定的申诉,逐步实行由律师代理制度。扩大司法辅助领域,为人民法院调解、取证、送达、保全、执行等环节提供公证法律服务。推动公证参与司法活动中的辅助性事务,在家事、商事、破产等领域开展公证活动。

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法律服务。围绕区委、区政府重大产业项目和对外开放重大决策加强合法性审查,防范法律风险,保障各项决策部署顺利推进。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加强执法监督,做好涉及企业发展的规范性文件改废释工作,引导律师在企业经营、破产清算、金融风险防范等方面提供法律服务,指导公证机构积极开展涉企知识产权、金融权益维护等服务,营造公平、法治、积极的发展环境。大力发展涉外法律服务业,培养涉外法律服务人才,为全方位对外开放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专栏7 公共法律服务提升工程

律师品牌能力提升工程。打造一批专业化程度高、业务特色明显、区城影响力较强的品牌律师事务所。

公证机构能力提升工程。依法有序拓宽公证范围,积极开通人脸识别和远程视频公证。

法律服务高端人才培育工程。培养法律服务领军人才10名(律师8名,公证员2名),加大后备人才储备,尤重涉外、知识产权领域法律服务人才培养。

第四章 健全实施保障

第一节 加强党的领导

把党的全面领导贯穿于推进南充市高坪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全领域、全过程,把党的政治优势、组织优势转化为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强大动力。各级政府要将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建立统筹协调工作机制,督促和推动各项工作落地落实。

第二节 强化工作保障

建立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工作保障机制,将公共法律服务经费需求纳入同级财政予以保障,将基本公共法律服务事项纳入政府购买服务指导性目录。区级政府要做好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基础保障,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有序参与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统筹用好各类资金,注重经费使用绩效。

第三节 强化人才保障

充分发挥高等院校、行业协会、专业机构作用,探索创新公共法律服务人才培养模式。健全公共法律服务人才教育培训指导制度,定期开展政治轮训和业务培训,加强行风建设,持续提高专业化水平。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人才职称评定、人才引进、专业评价等政策,建立健全激励措施,推动社会力量参与公共法律服务。

第四节 强化监测评估

制定完善《南充市高坪区“十四五”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实施绩效评估体系,定期开展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监测评估,促进规划落地落实。

第五节 强化宣传引导

广泛宣传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服务内容、服务项目、服务渠道,总结推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的先进典型和创新举措,不断提升公众对公共法律服务的知晓率、首选率、满意率。动员法学理论界和法律实务界力量,深化拓展理论研究,为建立完备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提供理论支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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