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高坪区教育科技和体育局关于切实做好2024年校园食品安全工作的通知

时间: 2024-03-05 10:26

各校(园):

校园食品安全关系广大师生人身安全及生命健康,为进一步提升学校食品安全管理水平,严防严控校园食品安全风险,全力确保我区教育系统食品安全“零事故”,现就2024年校园食品安全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

各校(园)要高度重视校园食品安全工作,严格落实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和校(园)长第一责任人责任,明确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和各项工作要求,将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学校年度重点工作任务。设置食品安全管理机构并配备符合要求的食品安全总监及食品安全管理员。认真落实“日管控、周排查、月调度”工作机制,健全校园食品安全管理长效机制。

二、全面排查,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风险隐患

各校(园)要认真对照食品经营、加工制作等法规标准,在师生集中返校前对食堂、小卖部、库房等重点场所进行全面排查,着力抓重点、抓关键、抓薄弱环节,着力补齐短板、堵塞漏洞、消除隐患。及时清空食堂、小卖部过期变质食材,彻底对食品加工贮存场所的内外环境、餐饮用具及设施设备进行清洗消毒。及时开展食堂建筑、线路、燃气安全隐患排查,禁止使用罐装液化气,发现问题,立即整改,确保校园食品安全。

三、规范操作,严格执行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严格执行人员健康管理、进货查验、索证索票、试尝、留样、陪餐、废弃物处置、消毒等制度,严管食品储存加工、加热存放、生熟分开、添加剂使用和食堂清洗消毒、环境卫生、高危食品加工等各道关口,食堂就餐餐具应做到“一人一具一用一消毒,禁止使用一次性餐具”。严格落实食材采购管理制度,学校食堂米、面、油、肉类、调味品等大宗食材实行公开招标,集中定点采购,与全区统一招标的配送公司签订了合同的学校要严格遵守采购合同,在配送方不存在违反合同终止条款的前提下,学校食堂不得在外购买大宗食材,保证购进的食材符合食品安全要求,严禁学校食堂购买和加工预制菜。严禁义务教育学校和幼儿园食堂对外承包经营,学校食堂运营要按照教育部、财政部新修订的《中小学校财务制度》规范食堂财务管理,坚持公益性原则,不得营利,学校食堂饭菜价格和超市(小卖部)食品销售价格不得高于当地市场价格。认真落实学校食堂微生物监测制度,每学期检测不少于2次并提供合格报告。定期检修维护“互联网+明厨亮灶”设施设备,保证网络信号畅通,食品安全问题可溯源。

四、强化教育,加强食品安全知识科普及人员培训

各校(园)要将食品安全教育纳入学校安全教育内容,认真宣传贯彻《食品安全法》《四川省中小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办法》《四川省高等学校学生食堂管理办法》《四川省学校食品生产经营者信用管理办法》,组织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世界粮食日”和“全国粮食安全宣传周”以及食品安全主题科普宣传教育等活动,加强食品安全知识科普。深入开展反食品浪费宣传教育,培养学生养成勤俭节约、珍惜粮食的文明用餐习惯。组织开展学校食品安全专题培训,所有学校食堂配备学校食品安全总监和食品安全员,按1:100标准配齐食堂工勤人员,严把品行关、素质关、健康关、程序关,选聘合格食堂管理及从业人员,及时办理健康证,明确岗位职责,强化培训考核,确保食堂从业人员每年接受不少于40小时的食品安全培训。

五、建立预案,规范校园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程序

各校(园)要按照相关规定,结合实际修订学校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或处置方案,严格落实紧急处置、食物封存等制度;健全舆情监测、信息报送、紧急处置等方面的快速反应机制;定期或不定期开展食品安全事故应急演练,提高学校食品安全风险防范、控制和应急工作水平。学校食堂发生食品安全突发事件时,应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立即向区教科体局报告,并建立工作专班,采取有效措施依法处置,主动回应学生家长关切,防止舆情扩大化。对于因学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责任不落实不到位导致食物中毒事故发生的,以及在案件查办过程中不及时和不得力的,将按照权责一致、失职追责、客观公正的原则,追究其行政责任;涉嫌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六、畅通渠道,构建食品安全民主管理共治格局

建立集中用餐信息公开制度,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及时有效处理投诉意见。各校(园)要建立教职工代表、学生代表、家长代表等参与的食品安全民主监督机制,畅通网络、信箱、电话等投诉举报途径,每学期至少开展一次“食堂开放日”活动,让师生家长多方参与民主监督学校食品安全工作。在食品采购、食堂管理、供餐单位选择等涉及学校集中用餐的重大事项上,应当以适当方式听取家长委员会或家长代表、学生代表、教职工代表意见,保障其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持续推动学校食品安全社会共治,形成学校食品安全风险防控工作合力。

南充市高坪区教育科技和体育局

2024年3月1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