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坪区司法局清溪司法所:扎实开展社区矫正工作

时间: 2023-02-23 10:02

20232月,一位叫小玲(化名)的社区矫正对象在解除社区矫正当天,情绪激动地将写有“真情帮教,春风化雨,以人为本,晴暖人心”的锦旗送至高坪区司法局清溪司法所,同时还将一面写有“严管是厚爱,锦旗表谢意”的锦旗送给了该司法所所长林波同志,以表达她诚挚的感谢。

小玲于20201到清溪司法所接受社区矫正,矫正期限三年。矫正初期,小玲因身份原因,思想负担较大,整日心情低落,害怕别人异样的眼光。同时,小玲的儿子在成都上学,丈夫也为了照顾儿子在成都工作,只有小玲与父母生活在南充,父母常常向小玲抱怨其行事不当以至于触犯了法律,又因小玲长期与儿子分隔两地,导致小玲内心的苦闷无处抒发,情绪得不到排解。

清溪司法所所长林波在得知这一情况后,通过细致地了解小玲的家庭、工作、生活、社会关系等,为其重新成立了矫正小组,量身制定了矫正方案,以转化小玲思想为落脚点,时常找她谈心谈话,进行心理疏导,同时鼓励她放下思想包袱,努力工作和生活,并定期对她进行法治教育,引导她正确看待社矫对象身份;同时,定期到她家中走访,劝说其家人一起关心帮助她,让她充分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爱以及家庭的温暖。三年来,通过司法所干部积极的帮助和耐心的教育,小玲的思想逐渐发生了转变,并深刻地认识到了自身的错误,积极参加学习教育,配合司法所的日常监督教育,取得了良好的矫治效果。在向司法所送上锦旗的同时,她激动地说:“入矫后司法所工作人员不但没有歧视我,还给予了我充分的关怀和尊重,使我重新建立了生活的信心。今天是我新生活的开始,今后我一定会加强法律法规的学习,严格规范自己的行为,做文明守法的好公民。”

社区矫正对象赠予锦旗,既是对我们工作的一种肯定,更是对我们工作的一种鞭策。”清溪司法所所长林波表示,在今后的社区矫正工作中,清溪司法所将继续坚持主动监管与教育转化相结合,促进社区矫正对象提升法律知识水平和守法意识,引导社区矫正对象知错改错,扭转思想,在潜移默化中增强他们的社会责任感,提升社会归属感,为他们真正走向社会重新融入这个社会做好准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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