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雷行动2023】高坪区一医疗机构经营涉疫医疗器械未查验被查处
购进医疗器械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是确保医疗器械经营和使用安全至关重要的一步。然而,仍有一些医疗器械经营和使用单位管理医疗器械时不重视,不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规定。
这不,2023年3月,高坪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执法人员在对高坪区一诊所进行监督检查时,就发现该诊所经营区存放有品名为“医用外科口罩”和“医用防护口罩”的医疗器械,该诊所现场无法提供上述批次产品的随货同行单和其购进单位的相关资质。
经查,上述医疗器械是当事人于2022年12月购进,由于管理疏忽未妥善保管上述医疗器械随货同行单和其购进单位的相关资质,未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当事人购进上述医疗器械未进行查验的行为涉嫌违反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的规定,构成未建立医疗器械进货查验记录制度的违法行为,我局依法对当事人进行立案调查,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查办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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