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李顺金的集体土地遗失公告

时间: 2024-07-23 14:53

李顺金,身份证号码(512921XXXXXXXXXXXX),向我局申报遗失,土地使用者:李顺金,位于高坪区会龙镇X村X组的《集体土地使用证》,用地面积57.60平方米,现公告该宗土地证登报作废,若对该宗土地(包括他项权利)持有异议者,请于公告之日起15日内向南充市高坪区不动产中心提出书面申请和相关资料。逾期将依照有关法律规定予以注销。

南充市高坪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7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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