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刘长春土地的注销公告

时间: 2026-03-04 17:58

龙秀容,身份证(512921XXXXXXXXXXXX)向我局申报遗失,土地使用者:刘长春,位于原小佛乡蟠龙寺村二社《集体土地使用证》,用地面积:69.16平方米,现公告该宗土地使用证作废,若对该宗土地使用权(包括他项权利)持有异议者,请在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南充市高坪区不动产中心提出书面申请和相关资料,逾期将依照有关法律规定予以注销。

南充市高坪区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6年3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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