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区水库管理与保护范围和清溪河河湖管理范围划定成果的公告
为切实加强河湖和水利工程管理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四川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局组织完成了磨尔滩水库等78座水库管理与保护范围和清溪河河湖管理范围的划定工作,经区政府批准,现予以公告如下:
一、划定对象
包括高坪区内中型水库1座:磨尔滩水库。小型水库77座:响水滩水库、断石桥水库、北山水库、凌云水库、聚龙水库、凤凰水库、岩凤沟水库、新桥水库、为民水库、苟林水库、白虎嘴水库、周家湾水库、双河桥水库、古坟沟水库、赵家庄园水库、蒋家山水库位、罗家沟水库(东观镇)、潘家沟水库位、四方碑水库、白庙子水库、惠民水库、蒋家沟水库、马家沟水库、炮楼沟水库、挖岩井水库、庙冲沟水库、鸡鸭场水库、志愿沟水库、晒屋场水库、石门楼水库、关财沟水库、梨园寺水库、朱家庵水库、三级站水库、白果沟水库、冷水沟水库、王家沟水库(会龙镇)、红星水库(走马镇)、高潮水库、梁家沟水库、陆家湾水库、赵排沟水库、埋人垭水库、曹家沟水库、刘家沟水库、任家沟水库、十二湾水库、王家沟水库(龙门街道)、小垭口水库、徐村沟水库、罗家沟水库(都京街道)、石麻沟水库、国光水库、华阳寺水库、耿家烂沟水库、玛瑙水库、民安水库、徐家沟水库、杨家湾水库、张家沟水库、金花水库、洪图沟水库、安子沟水库、观音寺水库、红星水库(胜观镇)、杨家沟水库、永达水库、黄家沟水库、陈家洞水库、龙家沟水库、盘石滩水库、大寨堰水库、团滩河水库、二龙堰水库、龙圈子水库、苏家庙水库、沙子沟水库。河道1条:清溪河。
二、划定标准
(一)水库
1.水库管理范围划定:中型水库划定管理范围为水库校核洪水位线以下水域面积,下游坝脚和坝肩外100m范围。小型水库划定管理范围为水库校核洪水位线以下水域面积,下游坝脚和坝肩外50m范围。安全保护区为主副坝、引水工程拦河坝、溢洪道、电站、水闸周围50~100米(水平距离)以内区域,水轮泵站、压力管道、机电排灌站和变电站等水工建筑物以及管理机构工作区边界30米以内区域。
2.水库保护范围划定:水库校核洪水位线至第一道分水岭为保护范围,中型水库大坝管理范围以外200米的区域为保护范围,小型水库大坝管理范围以外100米的区域为保护范围。
3.盘石滩水库、大寨堰水库、团滩河水库、二龙堰水库、龙圈子水库、苏家庙水库、苟林水库等7个水库属于河道,均按照河道划界标准划定管理范围线,也不划保护范围。沙子沟水库的保护范围纳入凌云湖水库的保护范围中。
(二)河道
清溪河河段所在区主要穿过青莲街道中心,该地防护人口≤20万人,防护区耕地面积≤30万亩,但由于临江新区的设立,本次划界河段防洪标准为20年一遇,下游与嘉陵江管理范围衔接。有堤防的河道段,其管理范围为两岸堤防之间的水域、沙洲、滩地、行洪区和堤防及护堤地;无堤防的河道段,其管理范围为设计洪水位之间的水域、沙洲、滩地和行洪区。
三、管理要求
禁止任何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擅自在河道和水利工程管理范围内从事可能危及行洪安全、损害生态健康的建设或经营活动,违者依法从严查处。
特此公告。
南充市高坪区农业农村局
2023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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