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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频解读:《南充市高坪区违法建设综合治理实施办法》

时间:2024-04-23 16:28 | 来源:南充市高坪区综合行政执法局

为有效开展违法建设综合治理,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政府日前发布了《南充市高坪区违法建设综合治理实施办法》(高府规〔2024〕3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南充市高坪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相关负责人对《实施办法》进行了解读。

一、《实施办法》制定目的是什么?

答:为进一步健全完善违法建设综合治理体系,将过程防控和末端执法有效衔接,切实压实违法建设治理各个环节责任体制,有效减小违建者经济损失,有力降低违建治理成本。

二、《实施办法》制定过程是怎样的?

答:从2022年10月份开始,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组织起草了《实施办法》,并组织专题研究,3次征求区级部门、乡镇(街道)和社会公众意见,进行了风险评估和专家论证,经过多次修改完善。通过区人民政府专题会议和区审计局、区纪委机关和区司法局三方会审后,提请区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和区委常委会会议审议通过。

三、《实施办法》适用范围包括哪些?

答:本《实施办法》适用高坪城乡规划区内违法建设的巡查发现、制止上报和认定查处等综合治理工作。本《实施办法》所称的规划区,指城市、镇和村庄的建成区以及因城乡建设和发展需要,必须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

四、《实施办法》中的违法建设具体是指什么?

答:本《实施办法》所称违法建设,是指违反城乡规划法律法规建设的建(构)筑物、道路、管线和其他工程建设。下列情形应当依法认定为违法建设:(一)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二)未取得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三)未经批准进行临时建设或者未按照批准内容进行临时建设的,或者临时建筑物、构筑物超过批准期限不拆除的;(四)其他违反城乡规划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情形。土地管理、交通运输、水利、电力、林业、消防等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对违法建设治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五、违法建设综合治理工作的主管部门是哪个?乡镇(街道)、园区有哪些职责?

答:区人民政府统一领导本行政区域内违法建设综合治理工作。乡(镇)人民政府是本行政区域内违法建设防控和查处工作的责任主体,全面领导和组织本行政区域内违法建设综合治理工作。街道办事处是本行政区域内违法建设巡查、制止、监管等防控工作的责任主体,全面领导和组织本行政区域内违法建设综合治理工作,行使本行政区域内未经批准的临时违法建设的行政处罚权。园区管委会是本区域内违法建设巡查、制止、监管等防控工作的责任主体,协助辖区街道办事处和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及其他执法部门做好违法建设的查处工作。

六、《实施办法》中物业的工作职责有哪些?没有物业的小区又该如何监管?

答: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建立违法建设宣传告知制度,可以通过设置违法建设治理宣传专栏等形式,增强业主装饰装修守法意识;落实装饰装修企业入驻施工报备制度;建立健全物业管理人员包栋入户巡查制度和违法建设劝阻制止快速响应机制,对擅自变动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等违法建设行为劝阻、制止无效的,应当及时向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乡(镇)人民政府或有关部门报告。严禁以默许认可、统一标准等方式,同意业主利用专有部分外立面可变空间进行搭、接、架等违法建设行为。

没有物业服务企业服务的小区由村(社区)履行违法建设巡查、发现、制止和报告义务。

七、宣贯《实施办法》有什么安排?

答:违法建设综合治理需要凝聚各方智慧和力量来共同推进,需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加强宣传贯彻。做好对文件的宣传解读,丰富宣传方式,全方位推进宣传行政机关、乡镇(街道)、社区、小区、企业、学校,提升市民对违法建设的认识。二是做好指导落实。要从本区域实际出发,不断增强乡镇(街道)履职能力,建立巡查管控网格机制、完善举报投诉机制、做好线索移交台账,规范执法、严格执法。三是完善配套政策。研究制定相关配套文件和执法流程,指导支持各地强化《实施办法》实施,保障工作任务落地见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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