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和安置优抚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组织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拟订退役军人工作政策并组织实施,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

(二)负责军队转业干部、复员干部、离休退休干部、退役士兵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移交安置和自主择业、就业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工作。

(三)组织、指导退役军人教育培训工作,承担退役军人和随军随调家属就业创业扶持工作。

(四)贯彻执行中、省、市有关退役军人特殊保障政策,拟订有关地方性政策并组织实施。

(五)组织、协调落实移交地方的离休退休军人、符合条件的其他退役军人和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的住房保障工作,以及退役军人医疗保障、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六)负责伤病残退役军人服务管理和抚恤工作,贯彻执行中、省、市有关退役军人医疗、疗养、养老等机构的规划政策。承担不适宜继续服役的伤病残军人移交安置、退休安置、供养等工作。

(七)组织、指导拥军优属工作,承担现役军人、退役军人、军队文职人员和军属的优待、抚恤等工作。贯彻执行中、省、市有关国民党抗战老兵等有关人员优待政策。

(八)负责烈士及退役军人荣誉奖励、军人公墓和烈士纪念设施的建设管理、纪念活动等工作,依法承担英雄烈士保护相关工作,审核拟列入全区重点保护单位的烈士纪念建筑物名录,总结表彰和宣扬退役军人、退役军人工作单位和个人先进典型事迹。

(九)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组织开展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十)推动建立退役军人事务分级负责和突发事件应急联动机制,组织、指导退役军人综合服务体系建设。配合指导退役军人党建工作。

(十一)承担办事机构设在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的区委、区政府议事协调机构的具体工作。

(十二)负责职责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应急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审批服务便民化工作。

(十三)完成区委、区政府和军方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四)职能转变。加强全区退役军人思想政治工作以及服务保障体系建设,建立健全集中统一、职责清晰的退役军人管理保障机制,协调各方力量更好地为军人军属服务,维护军人军属合法权益,让军人成为全社会尊崇的职业,褒扬彰显退役军人为党、国家和人民牺牲奉献的精神风范和价值导向,更好地为增强部队战斗力和凝聚力做好组织保障。

机构领导:

何天润(党组书记、局长)

主持全局工作。

胡朝阳(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党建、优抚、双拥、行政效能建设、深化改革、政务公开、政务一体化建设、统战、档案管理、机要保密、目标管理、政工人事、后勤保障、乡村振兴、疫情防控等工作。分管局办公室、拥军优抚股。

负责分管领域的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应急管理、安全生产、信访稳定等工作。

陈洪(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移交安置、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管理、统计管理、财务、综治、安全、政策法规和权益保障、信访稳定、普法、依法治区等工作。

分管移交安置股、权益保障和政策法规股、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

负责分管领域的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应急管理、安全生产、信访稳定等工作。

曹振明(党组成员)

负责意识形态、精神文明、外宣、工青妇、军休等工作。

分管区军休所。

负责分管领域的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应急管理、安全生产、信访稳定等工作。

机构设置:

(一)办公室。负责机关日常运转工作;负责机关重要会议的组织、综合材料的起草;承担公文管理、政务公开、机要保密、对外宣传等工作;负责机关和所属事业单位干部人事、机构编制、目标考核等工作。

联系电话:3573678。负责人:高源

(二)移交安置股。负责全区军转干部、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的接收安置和教育培训工作;落实军转干部随调家属工作任务;承担自主择业军转干部管理服务工作;指导开展有关中介服务工作。组织、协调落实退役军人社会保险等待遇保障工作。

联系电话:3302329。负责人:周婷

(三)拥军优抚股。负责全区拥军优属、协调军民共建、拥政爱民、地方支持军队相关工作。承担协调拥军优属、优待、抚恤和烈士褒扬等工作。

联系电话:3301939。负责人:袁森林。

(四)权益保障和政策法规股。贯彻落实退役军人思想政治、管理保障、安置优抚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组织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拟订退役军人工作政策;承担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查、备案和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组织拟订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并组织实施;指导并监督检查退役军人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的落实,承担退役军人权益维护和有关人员的帮扶援助工作; 承担退役军人信访工作,研究分析全区退役军人信访工作情况,负责有关信访事项的接待、处理和答复,督察督办重大信访案件;推动建立全区退役军人事务应急联动机制,协调处理有关突发事件。负责退役军人事务相关舆情工作。

联系电话:3312650。负责人:谢金鸿。

(五)高坪区退役军人服务中心。承担全面做好就业创业扶持、走访慰问、帮扶解困、信访接待、权益保障等退役军人事务领域服务性、保障性、事务性、延伸性工作,打通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最后一公里”,真正让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在基层落地落实。1.协调落实就业创业、优抚帮扶、权益保障、数据信息采集等有关政策措施,组织实施退役军人适应性培训和职业教育、技能培训;2.协助做好本级辖区内单位退役军人组织关系、行政关系、供给关系转接和档案移交,退役军人党员摸排登记等工作,协助基层党组织做好退役军人中党员的服务教育工作;3.协助做好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来访接待、来信办理、网上信访和电话信访,上级领导、部门交办信访事项,落实信访事项首办责任,依法及时就地化解矛盾问题,提供心理疏导、法律服务等工作;4.搭建政策咨询、沟通联系、学习交流等活动场所,多渠道筹措资金,针对性、常态化开展精准帮扶援助、化解矛盾和思想稳定工作,把党和政府的关怀温暖传递给每一个退役军人;5.全面摸清、动态掌握、及时报告有关政策落实、工作开展,以及辖区内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思想状况、家庭生活情况;6.当好退役军人的服务员、宣传员、信息员、联络员,就近听取诉求,突出面对面、个性化、一对一服务,主动登门入户宣讲政策、解决问题,送立功喜报、悬挂光荣牌;7.结合”八一”、春节等节日,以及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出现重大变故等情况,及时开展走访慰问;8.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务性工作。

联系电话:3310833。负责人:袁才钧。

(六)高坪区军队离退休干部休养所。负责接收由政府安置的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和退休士官;做好休养所的军队离休、退休干部的管理与服务工作;负责集中居住的军休干部住房、军休所附属设施、公共财物以及其他设施、固定资产的管理工作;负责军休经费的管理与使用工作,按时发放军休干部离退休费,搞好集体性服务工作;负责落实军休干部政治、生活待遇,定期组织思想政治及理论学习活动;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组织和供给关系不在本所的军队离休、退休干部待遇的落实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军休干部文化建设和休养文化建设。

联系电话:3332781。负责人:张海龙。

智能问答

新媒体矩阵

微信

微博

无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