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要职责:

1、贯彻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能源发展和改革、价格工作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牵头研究全区有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经济体制改革的重大问题,负责本系统依法行政工作,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

2、负责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协调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研究分析宏观经济形势,提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经济结构优化、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和政策建议。受区政府委托向区人大提交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报告。

3、负责监测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承担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的责任,研究宏观调控重大问题并提出政策建议,搞好总量平衡,综合协调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 
4、负责汇总分析全区财政、金融等方面情况,参与拟订财政、金融、土地政策的具体办法,综合分析政策执行效果;负责全区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工作,提出多渠道融资的政策建议,综合协调财政、金融、价格和产业政策等经济杠杆,保证全区国民经济计划和发展规划的实施。

5、承担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全区经济体制改革的责任,研究经济体制改革和对外开放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协调有关专项经济体制改革方案,会同有关部门搞好重要专项经济体制改革之间的衔接,指导经济体制改革工作。

6、编制和执行全区价格调整改革规划,提出年度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及价格调控措施并组织实施,管理上级列名管理的商品和服务价格,监管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承担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工作,负责全区价格监督检查、价格成本调查监审、价格监测、价格认证等工作。

7、负责全区投资宏观管理和协调推进重大项目建设。拟订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政策及措施,安排区级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按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备案或转报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企业技术改造项目除外)和资源开发利用、外资、境外投资项目。引导民间投资方向,研究提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规划、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和政策,指导和协调国外贷款项目实施。负责建设项目规划储备和重点项目实施的综合管理工作。组织开展重大建设项目稽察。指导工程咨询业发展。

8、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组织拟订全区综合性产业政策,负责协调第一、二、三产业发展的重大问题,衔接平衡相关发展规划和重大政策,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衔接农村专项规划和政策。拟订重大产业发展规划,引导全区重大生产力合理布局,协调推进全区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和重大产业基地建设,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服务业、现代物流业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组织拟订高技术产业发展、产业技术进步的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指导全区自主创新体系建设发展。

9、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组织协调上级主体功能区规划实施和监测评估,组织拟订区域协调发展战略、规划和重大政策,研究提出城镇化发展战略和统筹城乡发展的重大政策,负责地区经济协作的统筹协调。

10、负责重要商品总量平衡和宏观调控。研究分析区内外市场和对外贸易运行情况,编制重要农产品、工业品和原材料进出口总量计划并监督执行。

11、负责全区社会发展与国民经济发展的政策衔接,组织拟订社会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和年度计划,参与拟订人口和计划生育、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民政等发展政策,推进社会事业建设。研究提出促进就业、调整收入分配、完善社会保障与经济协调发展的政策建议,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政策中的重大问题及政策。

12、推进可持续发展,负责全区节能的综合协调工作,组织拟订并协调实施全区发展循环经济、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规划及政策措施,参与编制生态建设、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生态建设、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的重大问题,综合协调环保产业和清洁生产促进有关工作。组织实施上级应对气候变化重大战略规划和政策,组织拟订全区应对气候变化的规划和政策措施。负责全区能源行业管理,能源预测预警,发布能源信息,跟踪了解能源运行和安全状况,参与能源运行调节和应急保障。

13、贯彻执行上级有关能源发展和改革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在上级能源部门的指导下制订开展能源对外合作规划,按照规定权限上报核准能源境外投资项目。负责拟订全区能源发展总体规划和行业、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研究提出促进能源发展、提高能源保障、优化能源结构、推进能源节约的政策措施,拟订全区能源相关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负责全区能源行业管理、拟订全区实施上级能源行业标准和准入条件的具体办法,统筹掌握、监测全区能源发展情况,指导农村能源发展工作,指导协调能源行业节能、资源综合利用和能源科技进步工作,推广应用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

14、负责协调争取上级对我区能源行业的生产力和重大项目布局和发展能源产业政策、项目、资金支持,按照规定权限审批、核准、备案能源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能源项目。负责协调全区能源建设的重大问题,协调解决全区重大能源投资项目建设中的征地拆迁、工程建设、运营管理等有关问题,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15、负责组织编制全区国民经济动员与装备动员规划、计划,协调相关重大问题,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动员与装备动员有关工作。

16、负责与上级铁路建设及其相关部门的工作衔接,组织协调和处理全区铁路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征地拆迁、建设过程中涉及的重大问题,协同做好全区铁路建设规划及年度计划编制的相关工作。

17、负责指导、协调并综合管理全区招标投标工作,依法对国、省、市重大建设项目和区审批(核准、备案)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工程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检查。

18、负责全区重点工程项目建设的监督管理

19、负责拟订重大建设项目稽查计划,组织开展对重大建设项目全过程的稽查

20、承担区实施西部大开发领导小组、区项目推动战略领导小组和节能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

21、承担区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22、履行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机构领导:

蒲怡燕  党组书记、局长

主持局全面工作。

党组成员、纪委监委发展改革纪检监察组组长

负责纪检监察工作

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政策法规(招标投标)、工程量增减变更办公室、财务、人事保密、档案、物资采购党风廉政建设、党的建设、行政效能、信访维稳、统战、妇女儿童及发展“两纲”、政务服务建设、计生、老年工作、精神文明、普法、综治、防邪依法治区、宣传、爱卫、(军人)、帮扶等相关工作

代管以工代赈工作。负责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政策建议,编制投资计划、审核和转报财政性资金重大项目,监督计划执行和项目实施情况,农村电网等;负责行业扶贫、易地搬迁、农村经济工作。分管政策法规股(招标投标)、办公室、工会。

负责分管领域廉政建设、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信访维稳、意识形态管理等相关工作。

赵宣铭党组成员、副局长

负责财政金融、债券、机关内审、资金争引、指导协调企业债的申报、监管等;负责环资、能源、城建、社会事业、基础产业、财经商贸等项目谋划、申报和监管工作;负责能源管理(资源环保)、节能评估和审查;负责(行业)节能综合协调、节能监察和考核工作,能源科技项目审核及转报;安全生产(含食品安全)工作综合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的重大问题,项目布局建议、平衡项目资金,研究拟定全区人口发展战略规划及人口政策;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长推办,产业发展等。推进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综合分析工业、服务业、交通运输业的重大问题、项目审核及转报;负责新型城镇化、特色小镇政策研究及其项目申报管理工作等。国民经济和装备动员、政策形势分析、经济发展研究、专项规划、产城融合、统计、国民经济综合等,负责临江新区项目相关工作。分管农村经济和资源环保股、社会事业和体制改革股、工交商贸及规划股。

负责分管领域廉政建设、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信访维稳、意识形态管理等相关工作。

张建忠党组成员

负责协调成达万铁路机场建设相关工作。

负责分管领域廉政建设、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信访维稳、意识形态管理等相关工作。

任海娟  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中心主任

负责区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中心相关工作;负责价格成本监审、听证、行政事业性收费、价格预警监测及信息调研、价格调控价格认定,依法清理整顿不合理收费,协调有关收费争议等工作负责粮食流通和储备粮相关政策的执行、监督;粮食预警预测、应急管理、宏观调控、粮油收购、储备、政策性粮食供应管理;负责粮油储存质量安全、粮油执法监督、粮油质量管理;指导粮食行业安全生产、抢险救灾、指导协调项目建设管理;负责对区属国有粮食企业人、财、物的管理。负责研究谋划高坪区推动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重点任务;负责高坪区对接川渝合作等省际间的经济合作政策,负责区域协同统筹协调和重点任务督促检查;统筹指导协调高坪区推进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规划、政策、项目有关工作;牵头负责局内党委信息、官网发布信息。分管粮食和物资储备股、粮食监督执法股、价格综合股重大战略推进和新型城镇化股PPP中心、区粮油质检中心、价格认定中心、区属国有粮食企业

负责分管领域廉政建设、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信访维稳、意识形态管理等相关工作

龚大海区项目投资中心主任

牵头区财经委员会办公室相关工作;牵头项目谋划、申报、资金争引、项目建设管理、行政审批、优化营商环境、民营经济、投资管理等;监测分析全区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状况,研究提出全区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措施及年度目标任务考核建议区本级有关审批服务事项的受理和审批工作;谋划研究我区重大项目、重大平台和重大改革举措;牵头负责重要报告、综合性材料审核等相关工作。分管项目投资股、项目投资中心、经济信息发展中心。

负责分管领域廉政建设、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环境保护、信访维稳、意识形态管理等相关工作。

机构设置:

高坪区发展和改革局办公室

组织协调局机关政务和目标管理工作。负责文电、会务、财务、人事、党务、机要、档案等日常运转工作。承担信息收报、政务公开、安全保密、信访维稳、效能建设、党的建设、后勤管理等工作。承办人大代表议案、政协委员提案的协调办理工作;拟订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负责机关电子政务的组织和实施;统筹负责机关和所属单位的安全生产、职业健康、应急管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负责指导和协调议事协调机构的办事机构日常工作。

高坪区发展和改革局政策法规股(招标投标管理股)

参与起草有关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重大政策;参与研究经济社会发展、改革开放的重大问题;承担本部门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承担职责范围内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应诉、行政调解和规范性文件审核备案工作。负责指导和协调全区招标投标工作,会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拟订招标投标配套规定。综合管理招标投标(比选)活动,负责本级审批(备案)项目招标文件的备案,监督招标投标活动,受理相关投诉,调查违规行为。负责指导和协调全区招标投标工作,会同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拟订招标投标配套规定。综合管理招标投标(比选)活动,负责本级审批(备案)项目招标文件的备案,监督招标投标活动,受理相关投诉,调查违规行为。

高坪区发展和改革局工交商贸及规划股

综合分析工业、服务业、交通运输业发展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综合性产业政策、拟订重大产业发展规划,提出并组织协调重大生产力布局。综合分析研究宏观经济形势,进行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预测预警。组织编制经济社会发展年度计划,研究提出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主要目标,提出宏观调控目标以及运用各种经济手段和政策的建议。负责经济社会发展信息的收集、整理、研究、分析和报送。牵头做好省级开发区设立、省级开发区扩区调位等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申报、争取工作。审查、转报省预算内产业园区基础设施项目发展引导资金。按照上级工作部署,拟订全区国民经济动员和装备动员制度。组织实施全区国民经济动员和装备动员潜力调查。承办区国防动员委员会交办的有关工作。组织拟订区域经济发展规划,研究提出区域经济发展的重大政策。研究区域合作、区域协同发展的重大问题,审核和转报重点流域和重点区域环境综合整治项目。协调区域经济发展与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全区实施西部大开发的战略、规划和有关政策措施建议,协调相关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参与编制西部重点区域发展规划,协调落实西部大开发重大政策,提出西部大开发生态环境建设建议并协调实施。

高坪区发展和改革局项目投资股

监测分析全区社会固定资产投资状况,研究提出全区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投资结构的调控目标、措施及年度目标任务考核建议。加强政府投资项目管理、规范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等政策。牵头基础设施等重点领域补短板工作。牵头中省预算内投资项目推动、调度、督查、通报等工作。牵头“互联网+”投资项目管理服务平台应用推广工作。按规定负责审批或转报权限范围内的党政机关维修、城建基础设施、城市保障性住房等项目。负责指导编报政法、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城建基础设施等项目并转报申请国省财政性资金。承办区重点项目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工作,负责全区项目工作的协调、政策的制定和总体规划、牵头汇总项目的编报、调研、谋划和规划,负责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承担区本级有关审批服务事项的受理和审批工作;牵头承担本部门行政权力事项纳入政务服务一体化平台工作,推进行政权力依法规范公开运行;承担审批服务便民化相关工作。

高坪区发展和改革局社会事业和体制改革股

研究分析社会发展形势,综合协调社会事业发展和改革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全区社会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平衡人口和计划生育、文化、教育、卫生、体育、档案、文物、新闻出版、广播电视、旅游、民政、社会科学、人民团体、社会团体、妇女儿童等发展规划、计划并监督评估其实施情况。提出社会发展重大项目布局建议,综合平衡社会发展项目建设资金,审核社会发展领域项目并协调组织实施。审核、转报和安排财政性资金的社会发展项目。研究拟订全区人口发展战略规划及人口政策。

高坪区发展和改革局农村经济和资源环保股

研究提出农村经济发展战略的有关政策建议,协调农业和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衔接平衡农业农村、林业、水利、气象等行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研究提出并协调解决经济社会与资源、环境协调发展的重大问题。组织拟订并协调实施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发展循环经济的规划和政策措施,参与编制环境保护规划,协调环保产业发展有关工作。组织实施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企业技术改造项目除外)节能评估和审查等相关工作。负责石油、天然气、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行业管理。参与协调农村能源工作。依法主管全区油气输送管道保护工作,协调全区管道保护的重大问题,指导、监督有关单位履行管道保护义务,指导、督促油气输送管道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依法查处危害管道安全的违法行为,负责油气输送管道建设安全监督管理。

高坪区发展和改革局粮食和物资储备股

提出全区粮食宏观调控的政策建议。承担粮食预警监测、应急管理、政策性粮食供应管理的有关工作。拟订全区粮食宏观调控、总量平衡以及粮食流通的中长期发展规划和政策性用粮计划。提出全区地方储备粮的总体规模、布局、收储、轮换、动用建议并负责组织实施。拟订全区粮食流通产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制定全区粮食收储、加工设施和物流体系、市场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配合有关部门完成中省市投资粮食流通设施项目的推荐及管理工作。提出粮食流通设施投资项目的布局建议,参与有关项目的建设管理。负责全区粮食行业仓储管理的指导、监督和检查工作,负责粮油仓储单位备案管理。拟订全区粮食行业质量监管体系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全区国有及国有控股粮食企业仓储设施的新建、报废、占用、拆迁、置换的监督管理。协助完成辖区内代储中央储备粮以及中央其他政策性临时储存粮食的监督管理。根据区级救灾物资储备规划、品种目录和标准、年度购置计划,负责区级救灾粮食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协调、指导行业部门对区级其他救灾物资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根据区应急局的动用指令按程序组织调拨。拟订全区粮食工作监督检查制度。监督检查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情况。负责对区级储备粮等政策性粮食计划、质量、技术规范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高坪区发展和改革局价格综合股

拟订实施价格调整改革规划,拟订全区年度居民消费价格总水平调控目标。组织价格听证。实施临时价格干预。负责监测全区重要商品和服务价格,负责价格政策公开与价格信息发布工作。贯彻落实国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经营服务性收费的法规和政策,按省定价目录和管理权限制定列名管理的服务价格。会同有关部门审定和调整行政事业性项目收费标准,依法清理整顿不合理收费,协调有关收费争议。负责重要农产品、农业生产资料价格管理。组织实施水、电、气、石油等各类资源价格和污水处理、垃圾处理等环境价格、交通运输价格、工业品价格法规和政策。承担有关价格审核、审批工作,协调有关价格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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