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充市高坪区创建“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时间: 2020-04-15 10:50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有关部门:

经研究同意,现将《南充市高坪区创建“四好农村路”示范县建设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南充市高坪区人民政府

2020年4月15日

南充市高坪区创建“四好农村路”示范县

建设实施方案

为扎实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全面提升农村公路发展质量和服务水平,根据交通运输部《关于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的意见》(交公路发〔2015〕73号)、《四川省农村公路条例》、省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四川省农村公路建管养运协调发展的意见》(川府发〔2015〕5号)和《四川省创建“四好农村路”示范县评定办法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结合全区农村公路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农村公路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遵循“政府主导、规划引领、健全机制、分级保障”方针,紧紧围绕“建好、管好、护好、运营好”农村公路的总目标,坚持农村公路“建管养运”协调可持续发展原则,拓宽农村公路融资渠道,着力打造“外通内联、通村畅乡、人便于行、货畅其流、安全便捷”农村公路交通运输网络,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全面建成“ 三个新高地”提供交通保障。

二、总体目标

(一)“建好”农村公路

1.按照产业和旅游区域分布,以“公路带动产业、公路带动旅游”总体目标,制定公路建设规划,开展公路建设工作。

2.加快实施乡镇和建制村公路硬化工程,乡镇(街道)和建制村通村硬化路率达100%;积极推进自然村(组)硬化路建设,区域自然村(组)通硬化路率逐年提升。

3.建设管理程序规范,落实农村公路建设项目“七公开”制度,实现安保、管养、客运等设施“三同时”。

4.建立健全公路建设、质监的相关制度,完善农村公路质量监督机构设置,农村公路质量监督覆盖率达到100%,新改建农村公路一次性交工验收合格率达到98%以上。

5.实施农村公路提档升级,等级公路比例不低于91%,自2020年以后年增幅不低于2个百分点,高等级铺装路面公路比例不低于79%,自2020年以后年增幅不低于3个百分点,并同步完成公路绿化及附属设施建设。

6.严格执行部、省下达的农村公路建设计划,且当年下达计划开工率不低于90%、当年6月底前下达计划完成率不低于75%。

(二)“管好”农村公路

1.农村公路管理工作纳入区级相关部门及各乡镇政府(街道办)年度工作目标进行考核,建立以公共财政投入为主的农村公路管养资金保障机制。

2.完善乡镇(街道)农村公路管理机构设置,明确职能职责。

3.落实区有路政员、镇有监管员、村有护路员的管养工作机制,全面夯实区镇村三级农村公路管理责任。

4.有序推进农村公路路域环境整治,具备条件的农村公路全部实现路田分家、路宅分家,实行区级统一执法,镇、村协助执法。

(三)“护好”农村公路

1.农村公路养护经费按照人事分离、多方筹集的原则,落实经费保障,并根据养护需求、物价增长、里程和财力增加等因素建立长效增长机制。

2.建立健全“行业指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养护工作机制,实施农村公路养护市场化改革,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实现农村公路养护市场化,因地制宜选择农村公路养护生产组织模式,推进养护专业化进程。

3.加大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机构人员配备力度,落实必要的办公场所和机具设备,落实管养公示制度,接受社会监督,实现农村公路管理养护的全覆盖。

4.按照“因地制宜、经济实用、绿色环保、安全耐久”原则,开展农村公路预防性养护和再生技术利用,科学制定养护计划,提升养护质量和资金使用效益。

5.大力推进养护能力建设,建立配置合理、运作高效、保障有力的县级公路养护与应急保障体系,加快养护管理信息化建设,推广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应用,推动农村公路养护管理工作规范化、常态化、机械化、信息化。以现有农村公路数据库为基础,建立公路、桥梁、隧道的养护管理档案。

6.到2020年,全面实行农村公路的养护信息化管理。农村公路列养率达到100%,优、良、中等公路的比例不低于75%,公路路面使用性能指数(PQI)逐年上升。

(四)“运营好”农村公路

1.结合实际修订完善我区农村客运发展规划,出台扶持政策,基本建立统一的农村客运车辆调度平台,深入推进城乡公交一体化建设,优化农村客运结构和布局,建立农村客运公共财政保障制度,完善扶持政策。

2.结合我区机场、铁路、港口的区位优势,加快推进寄递物流网络建设,加快实施“互联网+农村寄递物流”行动,大力发展农村物流,培育示范企业,建立便民经济的农村物流网络。

3.实现具备条件的建制村通公交车率达到100%,到2020年底,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发展水平全部达到AAA级以上。

三、工作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2020年4月—5月)。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区级相关部门要明确责任,弄清当地农村公路基本情况,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具体实施方案,全方位开展“四好农村路”宣传动员,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农村公路工作的良好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2020年5月—2020年10月)。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区级相关部门按照方案要求,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分解目标,细化措施,确保“四好农村路”建设各项措施贯彻到位。按“四好农村路”标准完成青居—东观—江陵产业旅游示范道路建设目标,并于10月上旬,向区“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办公室报送阶段性工作总结,区“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办公室将于每年末对各单位建设进展情况和效果进行年度考核。

(三)考核验收阶段(2020年10月 —12月)。各部门对“四好农村路”建设情况按照方案要求逐项进行自查自纠,并对存在问题进行集中整改,并于11月底将总结材料上报。区“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办公室将在12月底前对各单位建设情况和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总结性考核验收,对活动成效进行评估并形成总结材料上报区“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面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协调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领导小组由区政府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分管负责人任副组长,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区级相关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交通运输局,具体负责工作方案制定、目标任务分解、技术指导和监督考核等工作。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是农村公路发展的责任主体,要成立由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地“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和推进工作。

(二)落实工作责任。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要科学的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层层落实工作责任,分解工作任务,细化建设目标,充实工作力量,落实资金、机构、人员和保障措施,为工作开展创造良好环境,确保顺利实现“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各项目标,让人民群众真正看到实效、得到实惠。

(三)强化资金保障。“四好农村路”建设要建立以公共财政分级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机制,严格执行“以奖代补”政策,发挥好“一事一议”在农村公路发展工作中的作用和上级补助资金、地方配套等挂钩制度,充分发挥上级补助资金的引导和激励作用。继续鼓励企业和个人捐款,利用道路冠名权、路边资源开发权、绿化权等多种方式筹集社会资金用于农村公路发展。加强资金使用情况监督检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四)坚持示范引导。以点带面全面推进“四好农村路”建设,在全区范围内确定3个乡镇10个村作为示范点,推动全区“四好农村路”的达标创建工作。对成功创建区级示范乡镇、示范村的单位,在当年农村公路管理养护工作的目标考核中给予加分。

(五)强化监督考核。将“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纳入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区级相关部门年度目标考核,区委目标办纳入年终目标考核。区交通运输局要围绕“四好农村路”建设工作目标,制定督导考评实施细则,加强监督检查,重点对责任落实、建设质量、工作进度、养护管理、运输服务、资金到位等情况进行督导,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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