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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重视基层内部审计工作

时间: 2024-04-25 10:00

近日,南充市高坪区审计局法规审理和内审监督指导股陈诗琪同志撰写的《基层内审工作现状及对策》在《中国审计报》刊发,在全市审计系统引起热议。

长期以来,高坪区审计局一直比较关注全区内审工作,认真开展监督指导工作,致力于构建集中统一、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取得较好成效。现将具体情况随文于后供参考。

内部审计作为单位经济决策科学化、内部管理规范化、风险控制常态化的一项重要制度设计,是审计监督的基础环节,是审计监督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然内部审计工作在基层开展存在以下梗阻:

一是基层重视程度不够,内审机构不健全。《四川省内部审计条例》第八条中明确了应当设立内部审计机构、配备内部审计人员的单位组织,但在基层实际工作中,大部分单位没有将内审列入经费预算,设立内审机构的单位很多是与其他内设部门合并设置,没有编制,内审人员由其他职能部门人员兼职,内审机构不健全。内部审计工作在基层的顶层设计存在一定的缺陷和漏洞,最高管理层对于内审工作的领导和支持力度还不够,思想认识片面,未能充分理解内审工作的重要性及有效防控化解组织风险的作用,推动组织发展。

二是运行机制不规范,内审缺乏独立性。基层单位预算资金紧张,工作业务量较大,难以协调资源组建内审工作,多数单位尚未建立内审执行标准操作规程、约束机制等单位内部审计制度规范,存在审计计划缺失或者内审工作未开展的情况。设置内审职能的机构主要由单位财务、人事等部门等兼职,开展工作会受到自身利益影响,缺乏独立性、客观性,加之内部审计人员专业胜任能力不够,与内审工作所要求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差异较大,同时缺乏系统、全面的理论知识和业务实操经验,可能会导致执行程序不到位、开展工作不规范、得出的内审成果质量不高。即使查出问题,单位并没有引起重视,得不到整改,内审成果难以得到有效转化,出现屡审屡犯,问题得不到根本落实,内审监督效果大打折扣。

三是内审工作深度不够,内容范围局限。内审工作机制尚未建立,内审工作法治化、标准化、制度化缺乏前提条件。审计内容较为单一,主要停留在财政财务收支审计,范围较为狭窄;审计中发现问题主要集中在会计资料是否及时、真实、完整,会计核算业务是否符合财务法律法规等方面,而对本单位的内控风险管理、经济效益、固定资产投资和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建设等方面的审计还远远不够。此外,由于内审人员缺乏独立性、权力有限,很难在一定程度上查深查透、暴露本单位的违法违规行为,不能及时纠正改善、处理制止。

为了更好地促进基层单位进行自我完善、自我监督,提高部门管理效率、规范财政收支、遏制违法违纪行为,建议从以下几方面解决。

一要建立健全内审制度体系,各单位根据《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和《四川省内部审计条例》的要求,立足自身单位实际,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规范,明确机构设置,人员配置,经费预算以及研究制定内审项目计划等,强化党组织和单位负责人的领导。

二要优化内部审计程序运行机制,按照有关规定要求,确保内审职能独立性,在内部审计职责权限内开展内审工作,完善单位内审实施程序,从审计实施方案编制到审计整改,全流程全链条安排部署,促进内审成果转化,维护审计权威性。

三要提高内审人员的综合素质,一方面国家审计机关协调其他相关部门,构建多渠道多种类的内部审计学习培训机制,基层各单位内部适时组织学习交流,另一方面创新内部审计工作方法,充分利用大数据等网络信息技术,提升工作效能,以完善的单位管理能力,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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