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兰吉春“巡河”螺溪河 现场找问题 提要求 抓落实

时间: 2022-02-21 08:06

2月16日,高坪区委副书记、区长、螺溪河区级河长兰吉春带领区政府办、高坪生态环境局等相关单位负责人组成的督查组,采取“四不两直”方式,暗访螺溪河河长制工作落实情况,现场找问题、提要求、抓落实。兰吉春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落实中、省、市河长制工作部署安排要求,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坚强有力的举措,抓好螺溪河流域综合治理工作,让群众在绿水青山中拥有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兰吉春先后前往东观镇、走马镇、螺溪街道等地,仔细察看螺溪河流域水质,详细了解场镇污水处理基础设施建设运行情况,并对暗访中发现的问题提出明确要求,督促各相关单位赓即整改落实。

兰吉春指出,全面推行河长制是落实绿色发展理念、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内在要求,对高坪水环境质量稳步提升和生态环境整体改善具有重要意义。各地各部门要牢固树立生态优先、绿色发展理念,紧扣“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目标,扎实推动河长制工作落细落实,全力守护好螺溪河一河清水。

兰吉春强调,要坚持“明察+暗访”,从“毛细血管”入手开展螺溪河全流域排查,找准问题症结,列出问题清单,制定整改方案,确保问题按时保质整改到位。要充分发挥污水处理厂(站)作用,不断完善污水管网等基础设施建设,确保实现污水管网全覆盖、污水全收集全处理,为人民群众创造良好的生态环境。要抓好螺溪河沿岸污染源治理工作,聚焦畜禽养殖、农户化粪池、建筑工地等重点点位,持续加大控污、截污、治污力度,确保螺溪河水质稳定。要压紧压实各级河长责任、联络员单位责任和属地责任,强化工作措施,协调各方力量,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共同做好螺溪河的日常监督和巡河工作。要加强宣传警示教育,拓展公众参与渠道,充分调动群众参与水环境治理的积极性和责任感,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和保护河湖的良好氛围。同时,要慎终如始抓好乡镇(街道)常态化疫情防控、安全生产各项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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