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相关股室,局属相关单位:
现将《关于扎实做好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工作和持续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排险除患”集中整治工作的通知》(高安委办函〔2020〕29号)转发你们,并提出以下工作要求,请一并抓好贯彻落实。
一、提高思想认识
各相关股室(单位)务必要充分认识抓好岁末年初和今冬明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严峻性和重要性,进一步增强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牢树安全发展理念,根据工作实际,盯紧重点领域、重点时段、重点环节深入开展集中整治,严防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确保岁末年初和2021年元旦、春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明确责任分工
各股室(单位)要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并结合“三定方案”和职责分工,深入开展各自所辖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排险除患”集中整治行动。
(一)城建股:负责对本局实施的城建项目和城镇燃气行业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二)村镇股:负责对村镇建设项目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三)建管股(局安办):负责对建筑业企业、商混企业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并适时对建设系统各重点行业领域开展专项督查检查。
(四)征收办:负责对本局实施的房屋征拆项目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五)质安站:负责对区属受监项目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六)住保中心:负责对本局实施的保障性住房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本文未提及的其他股室(单位)请按照职能职责开展好对各自所辖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排险除患”集中整治工作。
三、强化信息报送
请各股室(单位)于2021年3月1日前将工作总结报送局安办,同时报送电子档。
联系人:田尧
联系电话:3360329
邮箱:852477496@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