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主题 |
区政府网站仍未撤销错误环境影响评价公示 |
信件内容 |
政府网站首页-要闻动态-专题报道-法制政府建设栏目中的区环保局关于2018年8月6日拟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意见的公示(中央空调生产设备等建设项目)报道仍未更改,区政府网站仍未撤销错误审批公示。,请问区环保局能否落实主体责任,正确履行相关职责,正确公布环境影响评价。 |
书记批示 |
请区环保局阅办。
区政务中心管理员 2018-08-27 08:44:41 |
部门回复 |
对推送到“法治政府建设”栏目中的公示信息,环保局已申请了删除。感谢您的监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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